东方航空退票处理不当及虚假宣传投诉

已完结

本人于2025年5月3日晚上20:20分通过去哪儿 APP购买了1张昆明至宁波,MU9671航班,支付了人民币1160元,于当日完成出票。5月4日中午,本人通过航旅纵横和东方航空官方APP查询该订单的行程单,发现该机票实际出票的含税票价为人民币1004元(航旅)/1001(东航app)元/张,差价为156/159元/张。我于5月4日中午电联去哪儿客服处理退票一事,得到的反馈是平台与东方航空联系后无法操作此事,需要我本人亲自致电航司进行处理。于是我与航司取得联系并被告知,由于我的购票时间未超过24小时,可以在去哪儿平台购买相同的航班和时间,持相同两张票,进行低价票换高价票的形式处理,低价票购买成功后在高价票处备注“航班价格波动,附上新的低价票票号进行全额申请退票”(期间未被告知必须或只能通过去哪儿客服进行相同的二次订票)为了确保客服口中的相同途径购票正确,我二次向客服确认过是否是我自己在原购买平台重新购买相同的航班时间就可以了,客服认可了我只要在去哪儿平台进行同一时间和航班的购票并进行退票申请,备注新的票号就可以进行以低换高的全额退票处理。至始至终重复强调地都是只要在相同平台和相同时间班次!并未强调必须且只能通过平台客服进行二次购票! 我按照航司指示申请退票操作后,平台客服联系我的退票申请被航空公司拒绝,并告知平台客服航司没有以低价换高价的处理操作!(至此航司的前后说辞出现了推翻)告知我只能把新购买的低价票进行退款,以高价票进行乘坐!(请问这样戏耍消费者的说辞我何必要进行重复的二次购买呢)只能我本人再次联系航空公司,航司给我的答复是需要我在2025年5月5日完成飞行后,再联系他们进行“一事一议”的申报处理,先把我的高价票进行“消位处理”,(至今高价票一直显示为open未使用的状态),以低价票进行正常使用。并告知我和平台都不要再进行任何退票申请操作,由他们航司进行后续处理。5月4日晚我收到航班因为航司的调整产生延误变动的提示,可以进行免费的退改,因为我信任了航司白天的处理和告知我和平台不要再进行任何退票操作,所以没有因为航班变动进行再次操作。然而在5日我完成飞行后致电航空进行“一事一议”申报至5月17日通知我,我的两张出票点不一致!不能进行退款操作!东方航空的欺*和误导、推脱责任的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保护权益!协商无果,特此投诉,希望追究商家责任,依照法律进行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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