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民宿商家欺诈消费者且平台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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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8年5月7日,在抖音平台购买了秦皇岛西溪4居6月12-14日民宿且预定成功,消费金额1699元。商家告知无法入住,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抖音平台存在包庇商家行为,造成我的损失及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按照消保法规定退一赔三。以下为事情经过:5月7日通过抖音平台与西溪花间民宿沟通,确定6月12至14日行程,且所选房间西溪4居民宿有房的前提下,预付全款预定成功。5月26日再次联系商家确定行程,商家谎称已不与房东合作为理由说不能入住,但在商家朋友圈存在西溪4居六月七月可约字样,且购买链接内依旧可以预约此房型,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后商家承诺升级圣托里尼房型,承诺房型价格在3000元左右,经过我的查询,该房型同时在此商家另一个链接内标价900,形成二次欺诈。我拒绝此房型后,商家又提出更换另一房型,该房型在链接中明确写明宠物友好,我有意入住后,商家又说此房型不支持宠物友好,形成第三次欺诈行为。我认为商家毫无信誉可言,再三欺诈我,当晚通过抖音平台举报商家存在欺诈行为,5月27日下午抖音平台通过举报,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按照消保法相关条款,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给予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赔付,经与抖音平台多次沟通,抖音平台在认可商家存在欺诈行为的前提下,给予退一赔一的解决方案,我没有同意。今天抖音再次联系我说商家与房东合作,可以让我入住,与前期我与商家沟通内容不符,做实欺诈行为,并告知我如果不同意入住,则赔付我200块钱优惠券。商家前期三次欺诈行为已成事实,抖音以可以让我入住为理由,拒绝之前的退一赔一解决方案,认定商家不存在欺诈,与抖音平台举报通过的事实相悖。我认为抖音存在包庇商家,与商家相互勾结,欺诈消费者,现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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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在与我的沟通记录中明确表示已与房东不在合作,不能提供西溪4居让我入住。现在抖音直播内还在销售西溪4居产品,给出理由是已与房东谈妥。抖音作为监管部门应让商家提供与房东不在合作相关沟通记录,盖章签字文件及续约后的相关沟通记录,盖章签字文件。如不能如实提供,我有权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抖音也不能因商家口头观点否认我的诉求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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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书写错误本人于2025年5月7日购买团购,由于失误写成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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