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销售误导及合同异常要求退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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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保投诉平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叫吴长华,我的身份证号码是:51****195****40802。现怀着无比愤懑与无助的心情,向贵平台投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销售人员,希望能得到公正处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2018 年 3 月 25 日,基于老同学陈海云多年在太平保险公司工作的信任,我通过她购买了一份保险。此前,我已在她手上购买过太平的存钱保险,因此这次也理所当然地认为她推销的疾病保险同样来自太平公司。陈海云以我作为家庭顶梁柱,需为自己增添保障为由,向我极力推荐,称这份保险 “生病住院都能报销,没病还能当存钱” 。出于对老同学的信任,我没有过多怀疑便同意购买。购买后,陈海云以她家保险柜存放更安全为由,将保险合同留存,导致我一直未能查看合同具体内容。​直到去年,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保费,在陈海云的建议下,我前往她所在公司用保险贷款 2 万元用于缴纳这份疾病险保费。然而,命运弄人,我在刚贷到钱尚未离开公司时,就在卫生间不慎摔倒,造成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这笔刚到手的贷款全部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当我联系陈海云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这份保险是重大疾病保险,意外和住院均不在保障范围内,这与她当初的推销内容大相径庭。此时,我才从她家取回保险合同,意外发现这份保险并非太平公司产品,而是华夏保险,且合同上的业务员署名 “马斌”,我对这个人完全没有印象,从未与他有过任何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后,我立即向华夏保险公司反映情况,可得到的回应仅是让我按 “现金价值” 退保。我在太平人寿的陈海云手上购买保险,最终签订的却是华夏保险且业务员署名陌生,这其中的销售流程明显存在严重问题。自 2018 年购买保险至今,我已累计缴纳保费 33314.4 元,如今却因销售误导和合同纠纷面临巨大经济损失,对于我这样一个单身离异、需照顾智力残疾妹妹的贫困家庭而言,这无疑是雪上加霜。​在此,我强烈要求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彻查此次销售误导及合同署名异常事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我已缴纳 33314.4 元保费,最少退还28000元​3、针对此次事件给我造成的精神和经济伤害,给予合理补偿。​希望投诉平台能介入此事,监督华夏保险公司妥善处理,还我一个公道,万分感谢!​投诉人:吴长华​195****4080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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