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盒马鲜生(线下门店)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kgyA3xU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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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盒马APP(订单号25****147****031898)购买有机老豆腐,生产日期2025年4月28日,保质期5天(购买时未过期)。因为想做成冻豆腐,所以收货后未拆封直接冷冻保存,于2025年6月3日开封时发现豆腐表面有完整飞虫,虫体与冰层完全融合(发现飞虫第一时间就停止撕开包装动作,目前还有未撕开部分)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第3.5条,食品中不得混入肉眼可见异物。该情况构成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要件。 盒马恶意侵权事实:售后最终决策专员于2025年6月5日早上以 “超过保质期”为由拒绝法定赔偿(录音证据备查),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诉求:1.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退还货款 8.9元; 2. 要求支付赔偿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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