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昆明市盘龙区桐之颜美容店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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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桐之颜美容店欺诈消费、无证行医、合同欺诈 投诉事实梳理 涉事机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桐之颜美容店(23/24年 两年多次被盘龙区行政单位处罚) 时间线: 1. 2025年5月8日:通过抖音添加店员,宣称 “298元一次性祛斑” ,支付9.9元预约名额(未预约)。 2. 到店后: 店员展示“本人祛斑效果照片”,承诺无额外收费,并称“术后抑制剂/面膜可在三甲医院购买”(明确询问楚雄州医院获肯定答复)。 反复确认价格 仅为298元,且“不做后续项目不会烂脸”。 3. 诱导加价: 激光操作后,拒绝12800元套餐,仅支付220元完成首次祛斑。 术后立即恐吓 “必须2小时内护理” 展示他人烂脸照片施压,强制消费 3980元“色素阻断+新陈代谢”项目(明确拒绝5次无效)。 再次索要800元“分摊产品费”(未支付)。 4. 合同欺诈: 签协议未给消费者留存 规避监管(仅签姓名电话),谎称“店内保留即可”。 5. 虚假宣传(298元包治好)《广告法》第28条 有抖音记录+到店承诺/微信记录 6.价格欺诈(220→3980元)《价格法》第14条 有付款记录+美容店无明细报价 7.非法行医(激光操作)《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 该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8.多次找桐之颜美容店协商维权退费事宜无果、现只能通过政府部门投诉美容店以挽回我的损失。 > 本人于2025年5月8日在该店消费,遭遇以下侵权: > 1. 价格欺诈:抖音宣传298元包治好斑,到店强制消费4200元; > 2. 非法行医:无证开展激光医疗美容(该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3. 医疗恐吓:术后展示烂脸照片胁迫消费; > 4. 合同违法:签署协议后拒不交付消费者留存。 > 诉求: > ① 全额退款 4200元(220+3980); > ② 该店已因相同欺诈行为被行政处罚 按《消法55条》退一赔三,追加赔偿 12600元; > ③ 依法查处无证行医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