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周翰教育职称申报服务未履约且拒退费
吴先生
已完结
2023年12月27日,通过天猫平台“周翰在线教育旗舰店”购买中级工程师职称代理申报服务,签订电子版《职称申报咨询服务协议》(下称“主合同”),约定服务费总额11,600元,评审周期为6-15个月。分两次支付预付款合计9,800元(协议约定首次800元+初审通过后9,000元)。 订单号: 37101177****2834755 3707****4755 2025年1月22日,商家以“需配合社保及后续公示”为由要求增付7,440元,于2025年2月14日支付该款项并签订《职称委托办理增项费用合同》。 【至此共支付17,240元】 主合同明确约定服务周期最迟于2025年3月27日(自2023年12月27日起15个月)截止; 截至2025年6月11日,商家既未完成职称申报,也未提供任何有效成果,已构成根本违约。服务过程中长期拖延回复、搪塞推诿,未尽到协议约定的“反馈评审信息、协助领证”等义务; 诉求: 1.依据《民法典》第563条,被告迟延履行债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被告应返还款项并赔偿损失; 3.主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超期可退款(扣除2,000元),但被告超期后仍拒绝退款,显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