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预售订单退款遭拒,霸王条款侵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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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泡泡玛特以无效“霸王条款”拒绝预售订单退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人:段芝言 联系电话: 185****5515 投诉对象: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订单信息: 订单编号:BL1185****5515749742380879 下单时间:2025年6月12日 23:33 购买平台:泡泡玛特线上抽盒机小程序 商品名称:【抽盒】MEGA SPACE MOLLY 400%三丽鸥家族系列玩偶(预售) 支付金额:1199元人民币 承诺发货时间:2025年7月12日 当前状态:未发货 1:支付安全缺失 支付非本人操作,平台未启用大额交易验证(如人脸识别),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2:“开盒不退”条款无效 支付全程及开盒前无弹窗、无显著提示该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因未显著提示,依法无效。 未履约订单应支持退款 3:商品尚在预售期,未生产、未发货,属未履约交付。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消费者有权在发货前解除合同。平台以无效条款拒绝退款,属单方面剥夺消费者权利。 拒绝退款无合理依据 4:平台主张“开盒即实现价值”不适用于未发货订单。取消订单不会造成其实际损失(无生产成本、物流成本)。 客服恶意推诿 5:以“权限不足”拒绝退款; 拒绝转接主管,拒透收款方信息; 仅重复“做不到”“抱歉”,不处理实质问题。 6:发票通道隐匿 订单页面无开票入口,客服却称“可开票”,涉嫌故意设置障碍、规避税务责任。 诉求 综上,泡泡玛特在本次交易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支付安全保障缺位。 使用未显著提示的无效格式条款(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 对未履约交付的预售订单非法拒绝消费者解除合同、要求退款的权利。 售后服务体系形同虚设,客服推诿搪塞,拒绝解决合理诉求。 隐匿发票开具渠道,侵害消费者权益并涉嫌税务违规。 立即取消订单,全额退款1199元(原路退回); 书面说明支付安全漏洞及条款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