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收款纠纷导致资金冻结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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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下午我突然发现我的微信和银行卡都被冻结了,,查询后得知被山东老家鄄城县人民法院强制了。我急忙回老家山东省鄄城县法院询问此事并调出卷宗,才知道因任静和霍五女2017年5月27日在辽宁东戴河利源幸福里买了一套房,交了9万元团购费,上面连哪个小区名字和楼号都没有上面却盖有我公司的公章,遂起诉我公司退还团购费九万。我调出我的银行流水,查询并没有收到该笔费用。从任静和霍五女提供的银行流水上显示收款方是沧州新天地商厦有限公司,于是我找律师向法院提起再审,再审结果是让我提供充足的证据。于是我找到沧州新天地商厦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并没有收到过该笔费用,银行不可能提供假流水,然后起诉到沧州新华区人民法院,期间该公司多次联系我,并向我提供证据,期间任静告知我这是跳马机,于是我一直奔走在寻找实际收款人是谁的真相中。由于我常住地是天津,山东鄄城~天津,天津~山东鄄城几次的来回跑,带我五岁的儿子跑此事。律师告知我得需要去检查院调取,几经周折最后拉卡拉支付公司提供查询结果是被秦皇岛骏途广告有限公司收走,指定终端收款人为刘玉静,后来我和原告任静又找到秦皇岛骏途广告有限公司询问此事,法人周建柱肯定的说并不认识刘玉静,随时接受法院和警方传唤调查,在寻找实际收款人的过程中,期间充满艰辛,走了很多弯路,我是一个小老百姓没有经历过如此复杂错综的“金融”之事,四处询问怎么样可以帮我调查到这个实际收款人,没有人给我看孩子,我都是带我儿子四处奔走,致使我心情郁闷,心塞气堵,夜不能寐,对我的精神、生活、经济、工作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