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黄金克重隐瞒诱导消费
网友保保_rNS8jWfQ
我于2025年6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汗溪大道东381号番禺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1F层1052号 周六福珠宝购买黄金,隐瞒克重价格欺诈 诱导消费 侵害了我的消费者知情权益,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第一.隐瞒克重价格欺诈 当日挑选款式时多次询问导购具体克数,导购在我坚持询问下转身给我称重,随后告知我该款式大概克重是****,我明确询问的是该黄金的具体重量,导购只告诉我一个大概的重量,并以一口价黄金为由只展示价格并隐瞒标签背后的具体重量和商品的规格信息。标签实标****。(明明标签上有重量标注,她还提供错误重量误导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同时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我购买的一口价黄金,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显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全部折叠隐藏起来,属于严重的价格欺诈行为。 第二.诱导消费 在我以****的重量计算时,导购之间相互配合转移我的注意力,多次引导我去关注该戒指的价格而不是重量,并以折扣的价格诱导我,导致我坚信该产品是****的重量并为此买单。导购在明知具体克重是多少的同时既不向我说明也不像我展示价签,甚至在我决定购买后一个导购带我去付款,另一个导购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剪去戒指上的价签后自行处理并没有给我,导致我全程都没有看到价签上的具体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内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自行处理商标不告知具体克重,属于诱*消费者行为 只有质量保证单 没有发票 克数也没有明确写清楚 售后问题也是我买了了之后才和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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