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租平台租金过高且押金退还纠纷

网友保保_B5ZAkH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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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8月通过人人租平台租赁一加十一手机(23年1月上市,新机价4399元),因个人伤病原因将租期由12期延长至22期,累计支付总租金5453元,已远超手机本身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租赁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租金总额不得显著超出租赁物价值。现平台以“后续租金不计入总价值”为由,要求补缴数千元费用方可退还440元押金,此行为存在以下合规性问题: 1. 租金总额显失公平: - 根据《民法典》第626条,租金不得超过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必要费用及合理利润。本人累计支付租金5453元,已覆盖手机原价值(4399元)的123%,远超正常租赁成本。平台单方否定延长租期内租金的合理性,涉嫌违反公平原则。 2. 格式条款效力存疑: - 平台要求补缴费用的规则若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以显著方式告知承租人,可能构成“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民法典》第497条)。 3. 押金退还义务未履行: -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承租人已全额支付租金且无违约情形下,出租人应依法退还押金。平台以单方解释增设付款条件,涉嫌侵害承租人合法权益。 4. 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争议: - 若租金总额已超过租赁物价值,根据《民法典》第323条及交易习惯,承租人有权主张租赁物所有权。平台要求额外补缴费用,缺乏法律依据。 诉求声明: - 要求平台立即退还440元押金; - 就补缴费用的合法性提供书面依据及合同条款出处; - 保留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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