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苹果官网Vision Pro多次拒绝退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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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 我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Apple Store线上渠道购买Apple Vision Pro 256G一台(订单号:W16****7406),支付货款29,999元。因产品尺寸不适配,我依据苹果公司官网《销售与退款条款和条件 ("条款")》中的(14日无理由退货政策),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苹果公司指定物流“顺丰快递”寄回商品。发货前我已通过照片、视频完整记录商品完好状态,确认无瑕疵。 苹果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9:42分签收,于当日17:25分通过(02161791000)官方电话联系,以“屏幕存在划痕”为由拒绝退货。我当时在电话中立即申诉,表示不认可,并要求升级处理。 苹果公司6月26日9:20电话联系再次表示拒绝退货。 我在6月26日23:28分,联系了*反馈退货问题。 苹果公司6月27日12:16表示因政府部门介入所以承诺调查,却拖延至7月3日10:56作出“不予退款”决定; 我7月3日11:40联系苹果公司客服要求补充证据。 我7月4日通过邮件(gc_cust_cn@****)再次提交了发货前商品完好的照片,令人遗憾的是,2025年7月7日14:04分,苹果公司客服再次通过电话(02161791000)明确拒绝我的退货退款请求。 我认为,苹果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其合同义务及相关法律规定: 1. 违反《民法典》及苹果公司自身条款《销售与退款条款和条件 ("条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苹果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退货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在我将退货商品交付承运人(顺丰)后,风险尚未转移。根据苹果公司自身《销售与退款条款和条件 ("条款")》第4段明确规定:“当承运商从仓库提取产品时,所有权转移给您(指苹果公司),当您或指定第三方签收时,损失风险转移至您。” 我的诉求:苹果履行退货退款义务,退还我购货款人民币29,999元(大写:贰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 我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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