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度平板触屏频繁失灵且售后处理不当
网友保保_osmexObR
处理中
我2023年7月17日在淘宝小度旗舰店购买了一台价值5799元打完折4599元的小度平板学习机,2025年5月3日,平板电脑出现了屏幕触屏失灵的情况,有找天猫客服告知我怎样操作?恢复了出厂设置,好使了一段时间,5月21号又出现了屏幕失灵的状况,与客服沟通无果,恢复了出厂设置以后,6月30日又出现了屏幕失灵的状况,我又联系了客服,不给我解决,我又一次的恢复了出厂设置,7月15号又不好使了,我强制开关机用了一段时间。又不好使了,我强制恢复出厂设置。这一次恢复了出厂设置,触屏彻底不好使了,我联系了客服人员,我要求退货退款,不同意,说过了质保期,只能维修,也可以,但是我的要求是免费维修,但是客服给我发来了但是客服给我发来了维修费用的详单,告知我,如果是屏幕损坏需要让我花632元的维修费,我非常不认可,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刨去三包政策,一个5000+的电子产品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这足以证明这个平板儿就是质量不过关,5000多块钱的平板儿,两年不到,说坏就坏了,作为任何一个消费者都难以接受,5000多块钱,我都可以买一个其他的电子产品了比如iPad我自己家里2000多块钱买的华为平板儿用了有将近六七年了,都没说出现过这个问题,小度这么知名的一个平板儿学习机,两年不到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整机三包期 2 年。现在尚在有效期内,在 2 年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修理、换货或退货(商家不得收取折旧费)。
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更换或修理。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平板学习机整机“三包”有效期 2 年,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依据“三包”规定,要求 7 日内免费退货并全额退款 4 599 元;
2. 若已无法退货,则要求更换同型号全新机并承担全部运费;
3. 如已造成孩子课程延误,保留进一步索赔合理损失的权利。请平台工作人员督促商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处理方案,逾期未处理将依法向 12315 继续投诉并提起小额诉讼。
7月20日,我接到了小度检测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我,是屏幕失灵导致的情况,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充电线也需要更换,并告知我需要话673元钱的维修费用,我不认可,现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此问题
投诉进度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孩子仅仅使用了一年零10个月的时间出现了质量问题,,,665天,平均一天使用三个小时,接触触屏时间一天累积就触屏一个小时,出厂是你们都会有触屏次数的检测报告,小孩子使用场景单一仅用于学习、偶尔刷短视频,无游戏、无高频操作,触屏次数可能远低于10万次。
1. 实际使用强度极低总时长:665天 × 3小时/天 = 1995小时(不到2000小时)
触屏时间:665天 × 1小时/天 = 665小时(约27天24小时连续使用,或133天每天5小时)触屏次数:即使按高频估算(每秒1次点击),665小时 ≈ 240万次点击
孩子使用场景单一仅用于学习、偶尔刷短视频,无游戏、无高频操作,触屏次数可能远低于10万次。
因此产生此故障非常不合理,但实际不到10万次或2000小时就出现故障,明显低于合理预期。“我们这台平板在1年10个月内,总使用时长不到2000小时,触屏操作仅600多小时,且以低频学习为主,现非人为损坏出现触屏故障,希望按质量保证处理,而非以‘过保’为由推诿用户。产品应具备合理使用寿命,若实际寿命显著低于宣传或行业标准,我们消费者是有权要求保修或赔偿。厂家能否提供触屏寿命测试报告?我们的使用强度是否达到报告中的极限条件?”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关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小度旗舰店)拒不履行“三包”义务的投诉
投诉人信息
姓名:王丹丹
联系电话:18348590042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投诉方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小度技术有限公司(天猫“小度旗舰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MF39X 】(可在店铺首页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纳贤路701号1#楼4】
客服电话:400-808-1111
【商品信息】
商品:小度平板学习机 Z20 PLUS
订单号:1934118084399051767
购买时间:2023-07-17
商品价值:¥5799.00
实际支付金额:¥4 599.00
首次故障时间:2025-05-03(尚在 2 年三包期内)
【事实与经过】
1. 2025-05-03 起,该设备反复出现触屏大面积失灵,经天猫客服指引 5 次恢复出厂设置、2 次强制重启,故障依旧;
2. 2025-07-15 再次失效并彻底无法触控,小度检测部门电话确认“屏幕失灵,非人为损坏”;
3. 商家以“已过保”为由拒绝免费维修,要求我支付 673 元更换屏幕及充电线,涉嫌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平板整机三包期 2 年”之规定。
【投诉请求】
1. 依据《三包规定》第九条,立即为我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同型号新机并承担全部运费;
2. 如不能维修或更换,则 7 日内一次性退还全部货款人民币 4 599 元;
3. 若因设备故障已造成孩子课程延误,保留进一步索赔合理损失的权利。
投诉人签名:王丹丹
日期:2025-07-20
用户发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