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虚假送达且退款遭无理驳回
网友保保_fZj5yitR
1. 订单显示已送达,骑手未提供任何送达凭证(如照片、签收记录)。2. 骑手前后说法矛盾:第三通电话称“放在八栋围栏桌子上”,但我现场确认并无餐品;第四通电话又改口称“没有送过八栋的订单”。 两次说法完全不一致,已构成虚假送达。3. 我从11:28联系至12:09,耗时40分钟仍未解决,严重影响用餐安排。 根据《淘宝外卖服务规范》,商家及骑手未完成配送义务,构成违约。 要求:全额退款13.80元 商家虚假送达+平台客服三次驳回退款,拒不履约 【投诉对象】1. 商户:馍二爷肉夹馍·凉皮(化龙店)2. 平台:淘宝外卖(饿了么渠道) 【订单信息】 订单号:8052****8118 下单时间:2025-07-20 10:59 实付金额:¥13.80(微信零钱) 配送方式:商家自配送(骑手:王师傅) 收货地址: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一期学生宿舍4栋 【事件经过】 1. 11:22系统显示“已送达”,但我未收到餐品,骑手未拍照。 2. 我四次主动致电骑手: 前两次根本听不清然后就给我挂了 ‑ 第三次对方称“放在八栋围栏桌子上”;我现场查验并无餐品; ‑ 第四次又改口“没有送过八栋”,前后说法完全矛盾。我已保存完整通话录音。 3. 11:54-14:13 期间我三次发起退款,商家均以“与用户无法达成一致”拒绝;淘宝客服介入后,三次均以“不符合退款规则”驳回,未实际核查骑手虚假送达证据。 4. 因餐品未收到且维权耗时41分钟,我被迫于12:16在学校食堂重新消费11.10元(微信支付凭证已留存)。【违法/违约条款】1.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按约定方式交付商品,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2.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平台应建立有效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合理退款要求。3. 商家自配送却未提供任何送达凭证,构成虚假交付;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构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