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铂丽收取定金后拒不履约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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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信息 名称:(六盘水欧铂丽)六盘水中之盛聚易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钟山区钟山大道中段943号汇盛大厦F1层 投诉事实与理由,一、合同违约事实,本人于2024年12月20日向被投诉方支付装修定金3000元(相关凭证:收据、转账记录附后)。双方约定,被投诉方在收取定金后需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具体价格明细。但截至2025年7月19日,已逾期210天,被投诉方仍未履行以下义务:• 未出具任何装修设计方案;• 未提供预算价格明细;• 对接销售人员(电话:155****5906)自2023年3月9日起失联,未回复任何消息;• 设计师(电话:155****5906)自2023年3月29日起停止主动沟通,未提供任何有效服务。•近三个月来,该公司无任何工作人员跟进装修事宜,未提供任何有效服务。• 沟通退还定金时,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配合 ,变相强制购买他们家产品,以B货代替A服务。 二、经营者违法行为,(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2)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构成根本性违约 ,(3)涉嫌欺诈消费:以"出方案"为由收取定金后拒不履约,为诱饵收取定金,却无实际履约行为,主观上存在欺*故意。 投诉请求,1. 要求被投诉方全额退还定金3000元;2. 要求被投诉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合理损失;
投诉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