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充值2404元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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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是家长,孩子在2023 - 2025年期间,未经我同意,使用我的账号在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平台进行游戏充值。经核对账单,高频小额充值(1元、6元、30元等 )累计涉诉金额2404元 。 发现后,我联系欢太科技客服申请退款,客服要求提供“上学期间充值时孩子拿到手机的证明(如请假条、学校证明 )”。但实际情况是: 1. 孩子上学时的请假条按学校流程交门卫/班主任存档,家长无副本,且时间跨度久(2023 - 2025年 ),学校难回溯查找,无法提供纸质假条; 2. 当前正值暑假,学校行政部门放假、老师休假,暂时无法开具“上学期间使用手机场景”证明。 然而,现有证据足以印证未成年人充值事实: - 账单“高频小额”特征,完全符合未成年人零散消费、缺乏规划的行为模式; - 我已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可关联“未成年人使用家长账号”的逻辑。 欢太科技以“缺少纸质证明”为由,拒绝退款,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 诉求:恳请消费保平台协助,督促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2404元充值款项,不再以不合理证明为难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