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旗舰店拒不退还违法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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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经营者:临海市浙东家具城一层B区1号 喜临门旗舰店 负责人:金汉星 合同签订与支付定金日:2024年10月11日 15日我发现商家很多问题,要求退定金,商量明确表示不退,问题如下 1、合同无效:合同仅我签字,商家未签字盖章;合同“其他约定”第1条(50%定金)、第3条(不退不换)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2、定金违法:定金10000元(占48%),远超法定20%上限。 3、拒开发票:收款后拒绝开具发票。 4、虚假承诺:喜临门其他线下门店承诺“未下订单可退(未产生任何实际损失)”,此店拒不执行。 5、本人在该店购买家具时,销售人员仅在单据上让我填写姓名、电话和地址,并未在付款前以任何形式明确告知“定金不可退”。 6、无理拒绝:老板最终明确回复“不能退”。 7、 涉事商家‘喜临门’在(消费保)上,对我方诉求进行了完全错误的、偷换概念的回复。他们错误地引用《消法》‘七天无理由’条款来拒绝退款,试图规避其 ‘合同未签字盖章导致未成立’ 以及 ‘设定违法高额定金’ 的核心违法问题。 这充分说明了该商家知法违法、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且企图用错误的法律概念误导消费者和调解方。 因此,我要求退款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我已同步向12315平台以及税务部门投诉举报。 【诉求】 退还10000元定金。 查处上述所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