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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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上饶市桔籽科技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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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0000999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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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滴滴出行是涵盖出租车、专车、滴滴快车、顺风车、代驾及大巴、货运等多项业务在内的一站式出行平台,滴滴2021年总营收为1738.3亿元,2015年09月09日由“滴滴打车”更名而来。
滴滴特惠快车订单被擅自改为出租车致多收费
2026年4月22号 在滴滴出行*台 打车 我选的是特惠快车一口价38元 滴滴*台给我叫的是一辆出租车 实际上我并不知道需要打表收费 到地方的价格是99元 到地方之后我不认可费用 然后打电话给滴滴客服 滴滴客服说的滴滴后台附*没有叫到快车 他自己默认给我勾选了一个出租车 然后就出现了价格与我看到的价格不符 然后这中间出租车司机还收了我38块钱等待费 这个等待费是我在车上的时候 和司机与客服打电话产生的费用 我不给钱 司机不让我下车 然后投诉了好几回 滴滴客服一直推来推去 一直不给处理又给什么优惠券 我跟他说了不要 然后他说是免费赠送的 然后后续费用找别的部门跟我对接 然后就不管了再打电话就说已经赔付了优惠券 我的诉求就是我要把我多出来的钱 要回来 我不要什么优惠券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
处理中
滴滴出行订单扣款未乘车且拒退款
2018年8月27日在滴滴出行打了一辆车,司机说听停不了车,赶着去交车,又叫了一辆顺风车,钱给扣了 没有坐车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
处理中
滴滴司机中途强行结束订单拒送指定地点
致滴滴*台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正式投诉函 一、投诉人信息 • 订单时间:2026年5月6日 09:25 • 涉事车辆/司机:车牌号 吉AF67157,滴滴*台网约车司机 二、事件事实陈述 本人于2026年5月6日上午9:25通过滴滴*台呼叫网约车,上车后即向司机确认,需在铁北二路公交站临时停靠下车。司机表示不熟悉路线,全程由本人指引行驶。 当车辆抵达约定停靠点附*时,司机以“无法停车”为由拒绝停靠,也未提供任何合理的替代停靠方案。在本人因赶车行程紧急沟通时,司机态度蛮横,与乘客发生争执,并在未送达订单约定目的地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结束订单,要求本人在北人民大街中途下车。 本人多次明确要求司机继续履约、将本人送至订单终点,司机拒不配合,以“不下车就耗着”的方式胁迫本人下车,最终全程未完成订单约定的服务,直接导致本人行程中断,后续工作及出差计划全部受影响。 三、投诉事由及违规依据 1. 违反网约车服务基本履约义务:司机未按订单约定将乘客送达目的地,中途恶意结束订单,属于严重违约行为,侵害了乘客的合法消费权益。 2. 服务态度恶劣,涉嫌胁迫乘客:司机在沟通过程中态度蛮横,以“不下车就耗着”胁迫乘客,对女性乘客造成严重的心理压迫与安全威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若该事件发生在夜间,极易引发人身安全相关的恶性事件。 3. 未尽到路线配合与安全保障义务:司机对行驶路线不熟悉,全程依赖乘客指引,却拒不配合乘客的合理停靠需求,服务能力与职业素养严重不达标,且完全无视乘客的安全与行程需求。 四、正式诉求 1. 立即对涉事司机进行核查并严肃处理:依据*台服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司机的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服务、账号封禁等处罚措施,同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本人。 2. 就本次违约服务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因司机违约导致本人行程中断,直接影响了本人的工作及出差安排,要求*台就本次事件对本人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予以合理赔偿。 3. 完善*台监管机制,保障乘客安全:要求*台加强对司机服务规范、职业素养及安全意识的培训与监管,杜绝此类中途结束订单、胁迫乘客的行为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乘客(尤其是女性乘客)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日期:2026年5月6日
投诉问题
未送到指定位置、恶意取消订单、车辆安全问题
处理中
滴滴出行2018年订单扣款未乘车不予退款
2018年8月27日在滴滴出行打了一辆车,司机说听停不了车,赶着去交车,又叫了一辆顺风车,钱给扣了 没有坐车 要求退款 *台说只给2元优惠卷 都拖了好几年了,录用也核实了,为什么不退款呢? 要求严肃处理
投诉问题
申请退款、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
处理中
滴滴快车未乘车被扣120元涉嫌乱收费
2025年8月下单滴滴快车,未坐车被扣120元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申请退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司机危险驾驶刷抖音,危及乘客安全
5月5日,晚上20点左右,我叫了一辆车。假期出行,车流量大,且路段有时没有路灯。司机都不带看红绿灯的,不看路况的。两个手都不在方向盘。危险驾驶,一直在看直播,刷抖音视频,严重危及客户安全。客户要求下架当前不达标,不称职司机,订单退款,100元优惠券赔偿。处罚司机。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车辆安全问题
处理中
滴滴*台恶意判责司机诱导取消订单
本人于2026年5月5日接到滴滴*台派单从昆明南站南广场网约车上车点出发至高铁南站第三街区的订单,该订单乘客上车点与定位点不符,后乘客私自更改上车点为西广场邦驰充电桩对面后乘客取消行程 导致司机空跑后 遭*台无理判责称其诱导乘客取消订单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恶意取消订单
已完结
滴滴司机迟到绕路致乘客误车
一、事实经过: 我于2026年4月29日在滴滴出行*台购买次日18:25从金厦园至潮汕站的网约车服务(订单号:11***************04,车牌号:粤UHD927)出现“滴滴承运方严重迟到且在明知我高铁发车时间的情况下擅自绕路接私单,导致行程耗时从滴滴*台预估的28分钟延长至60分钟,直接造成我错过C6769次列车以致车票作废。”的问题,此问题直接侵害了我的财产权益。 二、我的诉求: 我诉求滴滴*台赔偿我因本次事件产生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90.5元(明细:去程及返程交通费用66元、作废高铁票款324.5元)。 三、法律与事实依据: 1. 承运人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滴滴司机及*台)负有在“合理期限”内将乘客安全送达约定地点的义务。滴滴*台旗下的司机迟到十分钟且擅自绕路接私单,严重违反运输合同约定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运营的规定,导致行程耗时翻倍,已构成根本违约。 2. 损失可预见性: 已明确告知滴滴承运方高铁发车时间,乘车前往高铁站目的明确。作为承运方(滴滴司机及*台),理应预见到延误将导致乘客误车及票款损失,该情况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承运方依法应予赔偿。 3. *台责任:滴滴*台作为本次网约车承运服务的提供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未尽到对入驻司机的管理、约束、服务监管责任,应对司机过错及违规行为给乘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
处理中
滴滴顺风车预付款未下单不退款
本人徐文可身份证号430503*********016。此前在滴滴*台支付顺风车预付款,但未生成有效订单、也未实际用车。原绑定手机号已忘记且早已注销停用,无法登录原账号。客服不予处理。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服务不到位、账号问题
处理中
滴滴顺风车活动奖励未兑现且客服推诿
本人为滴滴顺风车车主(账号:),于____2026年__5月__5日参与*台【活动】,按规则完成__单合规订单(订单号:/),全程无违规、无投诉,行程轨迹与录音可查。活动页明确标注完成任务可获奖励________150元,但完单后奖励显示异常/未到账/被无故扣除。多次在APP申诉、拨打客服电话(400-000-0666),均被推诿、转办或驳回,至今无人工复核、无明确解释、无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联系不到客服、不予退款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