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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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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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政策:
小米移动客服热线:10046 客服热线:400-100-5678 举报热线:400-120-3505
品牌简介: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日,是专注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动汽车、互联网电视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全球化移动互联网企业、创新型科技企业。
小米12S Pro屏幕反复出现绿线,拒保拒换
我2023年买的小米12spro,2025年出现屏幕两条屏幕绿线,当时问售后说过保了,只能自费维修,今年听说oppo屏幕问题六年包换新,又问了小米客服,客服说不管,我越想越不明白,明明是产品质量问题,凭什么不管?难道一年以后什么问题都是客户的问题吗?我的冰箱也是一年出头就坏了,这次投诉是因为我今天更新了系统,重启后居然又多了一条更亮的绿线,没法使用了,所以我要求小米售后给我更换新的屏幕,谢谢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小米手机维修致主板损坏拒换新
本人2025年11月08日在京东手机直营店购买了小米MIX Flup2折叠屏手机,2026年2月22日,手机出现亮点,通过小米官方售后寄回去维修,检测为非人为损坏,修好后寄回,期间一直未使用摄像头闪光灯功能,3月27日,发现闪光灯不亮,再次联系客服务寄回,经小米官方售后检测,没有任何问题。仅仅是松动,维修好后3月31日收到快递,当时就发现折叠屏外屏不能用,立即与官方客服联系,客服表示寄回检测,当天就将手机寄出。4月2日,官方售后跟我联系,手机主板损坏,需要更换主板,新机购买仅仅4个月不到,原故障仅为小问题,被维修操作不当导致主板彻底损坏。本人要求小米赔偿损失换机或者退款,多次与小米沟通无果,小米一直表示维修好检测无故障才寄回,并称有视频为证,但却不能提供检测证据,小米单方面声称检测正常,并且还无理要求消费者举证,推诿责任,拒绝承担换新机或全额退款的赔偿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维修二次损坏、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小米充电宝3C认证被撤销要求退款
2024年7月18 在拼多多购买小米充电宝,型号PB200SZM,发现在2025年12月16日3C认证被撤销,原因:“认证证书暂停期限届满,持证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原认证有效期到2028年9月10日。现在充电宝的安全无法保证,也无法带上飞机,现要求退款。 投诉的主体是小米,请转交小米,谢谢。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小米电视屏幕无外力自碎且未告知易碎风险
本人于2024年6月购买小米电视一台(2024款),*时使用频率极低。*日正常开机时,屏幕即出现破碎,期间没有任何刻意碰撞或外力冲击。小米售后以“存在受力点”为由单方面认定为人为损坏,报价维修费3000元。购买过程中,小米从未以任何显著方式提示“屏幕易碎风险”及“高额维修费用”——无论是商品详情页、用户手册还是销售环节,均无明确警示。 本人系小米十年以上忠实用户,从米1手机一路使用至米17,家中小米智能产品不计其数。此次事件中,小米既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又给出不合理的维修报价,严重动摇了我对品牌的信任。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情况。屏幕易碎及高额维修费属重大利害关系信息,小米未告知。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安全警示义务):对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商品,应作出明确警示。小米未履行。 3. 《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提示义务):未以合理方式提请注意关键条款,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4. 《电子商务法》第17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5. 司法判例:武汉KTV激光灯案(2025年,二审维持)中,KTV明知激光可能损坏手机摄像头却未充分提示,法院判其承担70%责任。小米与KTV法律地位相同——明知屏幕易碎却未以显著方式警示,按同标准应承担33%-70%责任。 6. 品牌信用:小米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报价不合理,将在消费者心中大大降低品牌公众信用度。一个连风险告知义务都不愿履行的品牌,如何配得上“用户至上”的承诺 基于以上,本人愿意承担2000元,请小米承担剩余部分。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小米红米11屏幕发白属质量缺陷,过保拒修不合理
本人于2023年1月在京东购买红米11手机,使用期间无任何磕碰、进水等人为损坏,*期无故出现屏幕发白、整机故障无法使用。小米售后以过保为由拒绝免费维修,本人对此强烈不满并依法投诉。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履行修理等义务。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产品存在固有缺陷的,生产者不能以过保免除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缺陷,生产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该故障属产品自身质量缺陷,非人为导致。手机作为耐用消费品,正常使用仅三年即出现致命故障,远超合理使用寿命,厂商不能仅以“过保”推卸质量责任。现要求小米履行法定义务,对本人手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望*台公正处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
小米智能音箱Pro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我于2026年4月6日从淘宝小米官方旗舰店买的小米智能音箱pro(型号OH2P),收到货后才发现音响是需要全程插电使用的,但在商品介绍中并未说明需一直插电使用,并且商品介绍页中也基本上都是单独一个音响和其他家电共同使用的效果图,并未明确展示有需要全程插电使用,因此我认为是无线使用音响才进行购买。小米客服也在偷换概念,用充电器来说明需要一直插电使用,但是不管有线还是无线的电器都需要配备充电器吧,她们拿正常的充电器来混淆一直插电使用的概念;还有一个客服通话说用type-c音频有线连接来说音响需要一直插电使用,但是商品介绍页页明确指出type-c接线是需要自备已用来连接电脑和笔记本等设备的,并非如她们所言。综上小米音响存在虚假广告宣传
投诉问题
退货不退款、质量问题
处理中
小米手机拍照模糊且售后擅自延后检测
小米手机拍照模糊不清,抖动,不聚焦,客服让预约检修8号下午3-4点线下检测,但售后服务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延后服务,并说当天去也排不上队,现在推委状态。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维修时间过长
处理中
小米手机屏幕绿线故障拒保投诉
本人正常使用该手机过程中,手机屏幕突然出现绿色竖线故障,并引发手机底部白条问题,无任何摔落、挤压、进水等人为损坏情形,屏幕外观完好无损,无物理破损痕迹。发现故障后,第一时间将手机送至被告处进行售后维修,工作人员检测后,单方面认定手机屏幕存在漏液问题,以该理由拒绝履行保修义务,并称屏幕故障系人为导致,推卸产品自身存在的质量缺陷责任。 我的漏液问题出现在两年之前 且两年期间并未出现任何附加问题,我的手机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屏幕绿线故障,属于产品本身质量缺陷,并非原告人为损坏所致。被告所谓的屏幕漏液认定,无客观、权威的检测依 据,系被告为逃避保修责任的单方主观判断,既不符合手机产品质量标准,也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实施条例》:1.产品质量责任不受保修期限制:若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即使过保,厂商仍需承担维修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2.大规模问题需召回或免费维修:同类案例频发表明非 个别现象,厂商应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统一解决方案; 3.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若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失,可主 张维修费用退还及合理赔偿。 我的诉求: 小米官方公开回应绿线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 2.对同批次用户出现问题的,提供免费屏幕维修或更换 服务; 3.延长该型号屏幕部件的保修期限!
投诉问题
屏幕故障
处理中
小米吹风机无包装售后单拒修
2023年有人赠送吹风机给我,现在包装及售后单不在了,现在吹风机坏了,商家说不能修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小米13屏幕突现红线,过保拒修
2024年2月买的小米13 外观完好 使用过程中屏幕突然出现一条红线 小米已过保为由 忽视产品质量问题 让消费者自行承担责任 自行付费维修
投诉问题
产品故障、屏幕故障、三包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