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鸭脖餐品质量问题导致腹痛腹泻且商家推卸责任
我于5月15日晚上在美团外卖平台上点了绝味鸭脖(五华奥园广场二店)的一份29.9元的套餐,该餐品收到时是呈冰冷状态的像是刚从冰冻柜取出来的,因为之前也去该门店现场购买过几次(但是在门店购买的都是呈常温的,食用后并未出现过不适),出于对该门店的信任就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该餐品。谁料我和我小孩食用该餐品先后出现了腹痛腹泻的症状,服用了家常肠胃药后稍有好转。谁知到了第二天症状还加剧了,无奈只能给孩子请假选择去就医。同时一大早就将该事件告知了商家还有在绝味鸭脖公众号进行了投诉,该人商家直到下午两点多才回复信息,但该商家通篇都在偷换概念找各种理由借口来推卸责任。后面该门店的负责人和绝味鸭脖总部的工作人员为了故意为难刁难消费者从而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更是十分荒谬离谱地要求消费者必须让非当事人本人以及非当时在场旁观的就诊医生开具一份“该患者是食用了绝味鸭脖的外送餐品后导致的肠胃不适”的证明(要知道诊断证明和病历在医学上在法律上都是非常严谨的,医生根本不可能冒着被商家起诉和有可能会掉断送自己职业生涯的风险来开具这样一份荒谬且不符合医学规定的证明),以此来证明确实是吃了他们绝味鸭脖的产品才导致的问题,才会受理消费者的诉求才会考虑进行赔偿消费者的相关损失!已经过去好几天了,本人也将相关就诊病历和检查诊断证明和费用明细发给了该商家,但该商家只是一味地找各种理由借口推卸责任只愿意退款,仍旧坚持拒绝赔偿消费者的其它各项费用损失!现该商家和绝味鸭脖品牌可以说是让消费者的维权之路求助求告无门了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退款纠纷、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绝味鸭脖店员服务态度极差且顶嘴投诉
我于2025年5月19于天津市西青区瀚波园旁绝味鸭脖消费了2个锁骨三个鸭脖,当天晚上那个干瘦的四五十岁的店员说买这么点称不了,然后我就说一个人吃买多了浪费掉了,而且店员心不甘情不愿的称了,此后付款时态度极差,一直在顶嘴,真是一次非常差的消费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
处理中
绝味鸭脖食品卫生问题及服务态度投诉
我于2025年5月18日在钦州西服务区站绝味鸭脖店购买香菇、腐竹、鸭脖、毛豆四样食物,在进食过程中发现腐竹有头发,且为半根头发包在腐竹里面,半根头发外露。因此怀疑其食物生产过程中食品卫生不达标,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如含异物),且沟通过程中店员将责任推到顾客身上,态度恶劣,特此提出投诉,要求按食品卫生安全法第148进行依法赔偿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绝味鸭脖购买的鸭肫有异味导致身体不适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5月14日16点在绝味鸭脖上海虹口区虹口足球场地铁站店下单了一份鸭肫22.66元的我尝了一下鸭肫发现有异味馊了那种味道然后全丢掉了联系商家商家给退了鸭肫结果鸭肫也是馊了的导致我半夜起床拉肚子,我现在要求退赔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过期
处理中
绝味鸭脖鱿鱼中吃出钢针,要求赔偿
我于2025年5月2日在抖音电商绝味鸭脖(信阳天润店)购买鱿鱼,出现食品异物,在鱿鱼里面吃出钢针问题,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益,我的诉求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八条规定,食品吃出异物的价款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绝味鸭脖食品中发现异物导致身体不适投诉
我于2025年4月25日在绝味鸭脖深圳公明广场地铁店购买了两个招牌鸭掌和10块钱左右鸭心,在鸭心里面吃出鸭毛。鸭心的表面没有看到鸭毛,吃进嘴里面嚼了很久发现嚼不烂吐出来才发现是鸭毛。有几颗鸭心已经被吃进肚子里了。实在嚼不烂的鸭心混合着鸭毛吐出来了。第二天早上拉了三次肚子,一整天和第二天一整天肚子都是很痛。侵害了我的身体健康。我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商家给我的办法是赔偿三倍订单价钱,我不接受。这属于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了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标准和责任归属。根据该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并有权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我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处理赔偿一千元。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过期
处理中
绝味鸭脖购买鸡爪吃到小虫子,卫生状况堪忧
在阳东区工业园绝味鸭脖这购买鸡爪 吃的小虫子!?这卫生严重堪忧?!超级恶心🤢 近视或者眼神不好的人都看不见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绝味鸭脖商品变质,藕片发黑要求退款
我于2025年4月20日在美团App上的绝味鸭脖(重百店)购买的商品变质,藕片发黑,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全部退款。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商品过期
处理中
美团绝味鸭脖烟台南洪街店食品中发现异物投诉
我在4.16在美团绝味鸭脖(烟台南洪街店)点的鸭肠吃出了鸭shi,要求商家对说我恶意抹黑的行为道歉,并且对吃出shi这个事实进行十倍赔偿
投诉问题
商品质量问题
处理中
绝味鸭脖拖欠未成年员工工资3000多元
本人于2025年3月2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汪河路39号108门从事工作,自2025年4月15日开始拖钱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5年3月2日之4.14日的工资,共计3000多元,本人未成年,老板拖欠工资不给,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价格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