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青学未来-青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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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青学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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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不退款
我在微信浏览成人自考广告后退出,涉事机构用多个电话频繁推销,夸大宣传“学历提升简单、考试轻松,考前发押题密卷随便看就能过”。我以经济困难拒绝,对方仍劝说并协助我办理贷款分期付款,我支付10980元后,对方仅完成报名,提供的是网上随处可寻的录播课,考试费还需我自行承担,后续微信联系对方无回复。 该机构同时存在以下问题: 1. 隐瞒无办学/教师资质,混淆“大自考”“小自考”诱导签约; 2. 合同含“交费24小时后非甲方原因不退费”的霸王条款,签约与收款主体拆分,收款方(深圳青学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已经营异常并申请解散; 3. 支付时未告知费用是信用贷款,未说明第三方金融公司。 诉求: 1. 追回10980元费用; 2. 终止贷款分期付款扣款。 证据材料: 已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含夸大宣传、诱导贷款、服务不符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拒退款
2025年6月7日我报名了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升本的辅导班,商家自称是助学点我要求出示资质凭证后拿不出来矢口否认不是助学点(虚假宣传)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霸王条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投诉详情 深圳市青学未来-青学教育教育虚假宣传及违规贷款拒退学费投诉 事情的经过:本人2025年9月7,报名深圳市青学未来-青学教育自考本科,虚假宣传,教育乱收费,费用5980,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工作繁忙工作人员以三五分钟开视频看下他单位,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微信视频画面频繁切换人脸识别、电子签署弹窗覆盖屏幕,以闲聊分散注意力,致使我在不知情的 60分钟内完成贷款签约与协议签署。由于费用较大没有办法一次性支付完成,后经所谓的招生老师让我在微信上向青学财务部转账598元第一个月的学费,然后诱导我到所谓的院校缴费*台支付后续每月的学费(他向我说的是分期交学费,而不是贷款),10月7日海尔消费金融给我打电话说我有贷款没还要逾期了,不还款影响我的征信,我才知道是以我的名义办的小额贷5382元,报名时说会实时跟进学*,且声称学*内容简单,拿证容易,并保证10月末学信网可查学籍信息,从10月8日开始我想问招生老师后续学*的问题,截止到现在是10月15日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后经打听自考不是入学就能学信网入学籍,而是在2年半以内各科考试陆续全部通过才能拿到毕业证)才知道自己被*,只有一个所谓的班主任加了企业微信过来。与报名时宣传的课程存在承诺严重不符等问题。对本人没有实质性帮助,于是本人于10月16日正式向该机构提出退款,之后与机构协商退费,该机构置之不理并且告诉我合同上写的就是不退款。电话打不通企业查上面的也打不通,当时报名的老师诱导的10月末学信网查不到可以退费。 这个机构违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个*益,请相关部门介入帮忙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33条,这个机构作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夸大宣传,且其单方制定的“概不退款”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依法不得作为拒绝退费的依据。其次,根据《民法典》第562条及继续性合同解除规则,教育培训合同具有人身属性及高度信赖基础,我认为我作为消费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剩余未履行分期付款义务应终止。我认为这属于网络欺诈一直诱导我们去分期消费,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培训贷
我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9980的学历提升。我在网上浏览学历提升,然后有自称助学点老师加我,该老师是青学伟业的。一直夸大机构的优点及优势,并且说今天是报名最后一天,之后就不能以老考生资格注册了,诱导消费,期间电话沟通扰乱思维,利用本人工作繁忙,通过微信全程指导操控走报名流程,并且说两小时内必须交费用,否则没有名额,当时说自己资金不足,老师还推荐名为助学金分期付款实则是贷款,这行为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套路贷”行为。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有教育咨询没有教育资格,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电子合同签署完就变了个样子,并且没有留档,,我认为这是企图毁灭证据,且合同内都是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若合同存在不公*条款或者机构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即使已签约。合同方与收款方不同,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并且公司经营异常,咨询服务不到位,诱导消费。报名成功后转交其他工作人员,并且人员之间存在信息差。报名后学*也是在另一*台上,说是直播和录播课,实则只有录播课可以听,直播根本进不去,跟机构沟通无果。听课时无法与老师沟通,并且讲课资源落后。公司未开发票,偷税漏税!!!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未来虚假宣传诱导在海尔消费金融贷款报名
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报名深圳市青学未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办的8800的学历提升,青学未来打着*助学点的幌子说改革前注册老生学籍名额有限的幌子,利用*助学分期免息欺诈,说边学边付诱导我报名参加,让我绑定自己的银行卡,然后我没钱,说首付880元其余全部给我弄成分期贷款。现在要求介入要求退费并解除贷款,7920元为海尔金融股份公司管理贷款该机构招生老师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断诱导我办理网贷。1,虚假宣传误导,刻意夸大机构,以*助学金名义诱导报名,刻意隐瞒分期付款实为网络贷款的真实性。2,违规签约操作,利用本人繁忙之际招生老师通过微信视频全程指导操控走流程报名,微信视频画面频繁切换人脸识别,电子签署弹窗覆盖屏幕,以闲聊分散注意力,致使我在不知情的半小时内完成贷款签约与协议签署,协议内容隐瞒,3.工作人员以入学报名诱导我签下协议,未充分披露协议内容,甚至在协议生效前协议的内容并无法查看,且存在加重本人义务,排除主要权利条款4,为何所说的报名协议却跟两个毫不相关的*台绑定着同时生效。 二,海尔消费金融股份公司违规行为,1,身份核验与贷款意愿核实缺失,全程通过青学中心的远程微信视频指导完成人脸识别,未核实我真实意愿,在我完全不知情且未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任由青学辅导中心找第三方机构为我办理贷款业务。2.关键信息未告知,未明确向我说明贷款性质,利率,还款方式及逾期风险。3.贷款用途监管缺失:并未向我个人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导致资金流入高风险。 本人诉求 :1.责令海尔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立即终止与我的贷款合同,消除该贷款业务对我个人征信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 2、解除协议并退还7920的分期费用与首付880元,共8800元,违背我本人意愿,属于欺诈行为!!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教育诱导消费及培训贷问题
2025年8月26日,我被招生老师诱导学历提升,共8800元,先交880元定金,剩余分期付款,青学未来公司利用我身份信息贷款,和海尔消费金螎签订借款合同,把剩余的学费付清,我都不知道,从属诈*,请给予帮助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涉骗
已完结
青学教育诱导消费及培训贷涉*
2025年8月26日,我被诱*报考提升学历,当时付880元定金,青学公司用我的身份证贷款,我不知道,属于诈*,请协助处理一下,贷款合同又不是我签的字。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涉骗
已完结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及培训贷
我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9980的学历提升。我在网上浏览学历提升,然后有自称助学点老师加我,该老师是青学伟业的。一直夸大机构的优点及优势,并且说今天是报名最后一天,之后就不能以老考生资格注册了,诱导消费,期间电话沟通扰乱思维,利用本人工作繁忙,通过微信全程指导操控走报名流程,并且说两小时内必须交费用,否则没有名额,当时说自己资金不足,老师还推荐名为助学金分期付款实则是贷款,这行为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套路贷”行为。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有教育咨询没有教育资格,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电子合同签署完就变了个样子,并且没有留档,,我认为这是企图毁灭证据,且合同内都是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若合同存在不公*条款或者机构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即使已签约。合同方与收款方不同,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并且公司经营异常,咨询服务不到位,诱导消费。报名成功后转交其他工作人员,并且人员之间存在信息差。报名后学*也是在另一*台上,说是直播和录播课,实则只有录播课可以听,直播根本进不去,跟机构沟通无果。听课时无法与老师沟通,并且讲课资源落后。公司未开发票,偷税漏税!!!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培训贷、虚假宣传
已完结
被诱*交费要求退费
2025年8月26日我被诱*交880元学费,现在我不想考了,要求退费,请帮助我解决一下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
青学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费
我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9980的学历提升。我在网上浏览学历提升,然后有自称助学点老师加我,该老师是青学伟业的。一直夸大机构的优点及优势,并且说今天是报名最后一天,之后就不能以老考生资格注册了,诱导消费,期间电话沟通扰乱思维,利用本人工作繁忙,通过微信全程指导操控走报名流程,并且说两小时内必须交费用,否则没有名额,当时说自己资金不足,老师还推荐名为助学金分期付款实则是贷款,这行为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套路贷”行为。深圳市青学伟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超出经营范围,该公司经营范围只有教育咨询没有教育资格,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合同属于霸王条款,电子合同签署完就变了个样子,并且没有留档,,我认为这是企图毁灭证据,且合同内都是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协议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若合同存在不公*条款或者机构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即使已签约。合同方与收款方不同,并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并且公司经营异常,咨询服务不到位,诱导消费。报名成功后转交其他工作人员,并且人员之间存在信息差。报名后学*也是在另一*台上,说是直播和录播课,实则只有录播课可以听,直播根本进不去,跟机构沟通无果。听课时无法与老师沟通,并且讲课资源落后。公司未开发票,偷税漏税!!!公司不处理不回复,合同条款不合法,消费者有权利退费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