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邢帅教育网课宣传不符实际,要求解约却被高额收费
2025年6月 13 日我报名了该平台板绘网课,分期付款,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解约,机构却要求我支付一千多,但我已上课程仅一节,价值四十,我只是一名学生,还不给我开发票。收费严重不合理,乱收费,违反民法公平公正原则,侵犯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解除合同,取消分期,减免赔付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拒绝退课退款并涉及贷款问题
本人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微信报名广州邢帅教育的日韩二次元系统班课程费用4280支付方式:贷款分期,分12期每个月357另外还有100元报名费,现在还没开课我想退课他拒绝退款多次协商退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诉求:要求全额退款,解除贷款协议,并停止虛假宣传!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服务态度差、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虚假宣传拒绝退款
2024年11月29日我报名了广州邢帅教育的辅导班,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诉求是退赔费用,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诱导分期贷款且课程质量差要求退款及解除合同
2025年6月16日下午16:00左右在微信小程序广州邢帅教育直播间内被诱导办理分期贷款业务,诱导分期支付,同天晚上10点左右在网上刷到是*局,找到负责人要求退款和取消分期目前病未回复
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活动: 1、该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存在失信、公司异常问题。 2、全程授课期间,营业执照无展示,相关教师人员没有出示教师资格,该公司没有经营执照开展非法经营行为。 3、交流过程中,扣费标准以及明细无展示,无流水、无明细、无具体数据。 4、签订合同后没有开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且盖章公司与收款公司不符。 5、合同中明确写明保证服务质量,在学习期间,我发现该课程质量低下等问题,合同中带有“不予退款”等字样,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培训机构在合同中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提供方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这些格式条款就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该公司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规定,没有任何许可,故而合同没有任何效益。该公司不含教育培训资质以及相关部分教育局许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超出经营范围,我请求立刻解除这张合同,并要求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以及网络行*活动、广告不法宣传虚假活动。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诱导消费且拒绝退费
我是在哔哩哔哩上看到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他们在其制作的教程中打着免费领取课程素材的旗号,诱导本人添加其授课老师的微信,实际上是打着免费领取课程素材教程的名义要求加微信,并且加了微信之后又不停推销课程,说可以先试看一节课,但在其中的课程内容也无不是在推销其课程,全是无意义且于学习无关的内容,后面又被诱导报了并一个课程。他们还以饥饿营销的手段说限量只有多少个vip学员的名额来诱导人购买课程,我于2024年11月7日购买了邢帅教育的的课程,并办理12期分期支付学费,每月支付381.67元,以电子签的方式发布合同,生活费无法负担生活及后续学习费用而要求解除课程,但被以公司规定的协议为由多次拒绝退费退课,并且本人也并没有上多少节课的内容,且课程内容分散教学质量并不高,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活动: 该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存在失信、公司异常问题,全程授课期间,营业执照无展示,相关教师人员没有出示教师资格,该公司没有经营执照开展非法经营行为。交流过程中,扣费标准以及明细无展示,无流水、无明细、无具体数据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收费问题、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广州邢帅教育收费问题
我在2025年3月27日被广州市灏泓科技有限公司伙
同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诱导进行分期贷款。
我的诉求是退课退款,解除分期合同。当事公司没
有利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准确的向我
介绍和说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没有依照
法律、法规和商业惯例,主动告知消费者可能影响
其购买选择的重要信息,对方在我不了解自己将接
受全部真实服务内容的情况下和你达成了交易这种
情况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
护,并且承诺的服务没有做到,欺*消费者。当事公
司违规经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还有霸王条
款,以兼职为名诱导学生签订分期贷款合同,并且
拒绝与我联系。当事公司告知我是分期付款,但其
实他们诱导我签订的是分期贷款合同,我要求退课
退款,解除分期贷款合同!!!诱导大学生贷款办分期是
犯法的。签的协议存在问题,还有诈*信息,但是不给我看,
投诉问题
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不退还100元报名费,未享受任何课程服务
我于2025年5月31日晚上8点交了邢帅教育的报名费可是我不想报名了却不能退费那100元并且未享受任何课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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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问题、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哔哩哔哩上面免费领取笔刷和课程认识对方,对方声称是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让我体验他们的免费课程,对我宣称学习他们公司的课程可以接单,以接单为噱头诱导我变相的买他们的课程,并发出一系列接到单的成功案例给我看,对我进行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课程价格为4580,由于本人经济能力有限,他又提出现在报名有优惠,只要100报名费,就能4480领取课程还能送数位板,不要数位板学费可以抵扣200学费尾款为4280,并且诱导我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由于课程还未开始,我便在各大平台上查到关于广州邢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
天安总部中心9号)的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的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把我的课程费用原路退回,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辞不予原路退费,并一直拖延时间阻止我退学退费。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
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在21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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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问题、分期贷款、退款纠纷
处理中
广州邢帅教育诱导贷款上课,课程无用要求取消贷款
我于24年10月买了全能班的课,当时我是学生,没钱买,准备买个1000多的网课,但是他们老师就诱导我分期贷款了12个月共6599元,我已经付了4000共7个月了,但是听到能够兼职赚回本,但是没有,现在想要注销账号,不要贷款,也不要4000多了,我也只学了三分子一不到还没学到什么,还赔本,没赚到钱,然后才发现是霸王条款,不符合实际,协商都要我贷款还钱,希望能够把我贷款取消,注销账号都行
投诉问题
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广州邢帅教育虚假宣传诱导贷款课程质量差拒绝退款
2025年3月7日,我在网络上看到机构宣传学完课程可做兼职挣钱等内容,机构公司工作人员以提供各种绘画素材礼包为由,不断向我推销其 “日韩二次元系统班” 课程,遂被机构客服诱导报名课程。在推销过程中,工作人员称课程是中级班内容,能有效学习人体结构等知识,且未明确告知我课程实际包含初级班和中级班,也未充分介绍分期支付的风险,反而以可以兼职赚钱为由,未充分告知我贷款的风险、平台的性质及相关法律后果,我作为大一学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课程总金额3020元,分12期支付。
然而,我报名后发现,课程安排与工作人员宣传严重不符。我仅观看了约三小时直播课,且课程内容多为初级班基础勾线等知识,而我明确表示需要学习的人体结构等中级班内容未得到有效教授,课程质量低下,对我毫无帮助,几乎无法实现有效兼职接单,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课程质量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学习效果和预期目标的实现。我认为机构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通过虚假宣传和诱导手段,使我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接受服务。
发现问题后,我积极与机构协商退款事宜,机构却以课程没有问题为由拒绝退费,且服务态度恶劣,我认为该回应极不合理,这一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使我陷入不合理的经济困境。根据合同5.2.3条款,“本协议生效满15个工作日后或单期服务课时(含录播课时)进度或服务周期超过50%,不予退款。”虽协议生效满15日,但我仅观看三小时直播课,学习进度不足3%,远未达到“课时进度或服务周期超过50%”的标准。更何况,机构提供的课程质量严重不合格,内容与宣传不符(如包含我无需学习的初级班、教学敷衍等),已构成根本违约。在此情况下,机构仍机械套用该条款拒绝退费,实质是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我基于课程质量问题依法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与合理退费权利,单方面加重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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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贷款、课程质量差、退款纠纷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