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藤情感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且服务态度差导致感情破裂
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徐老师通过百度加到本人微信,该公司徐老师每天微信上一直发信息引诱本人让本人付费,并𠄘诺收费就会帮本人修复好感情,本人就在2024.10.18号付款59元,又转接到该公司李老师与我电话沟通,该公司李老师通话过程中一直用言语打压我,事后每天微信一边打压一遍引诱让我付费,本人在2024.10.24号付款4900元,又转接到该公司花末老师为我指导,在花末老师的指导下,我被对象拉黑,删除,说变味,导致关系严重破裂,该公司花末老师见服务期间未帮我修复好感情,直接让我再找,事后我对象反馈,说我后面的那些行为像神经病,彻底提出与我分开,该公司的此种恶劣引诱行为,和不专业的职业道德,全部完全都是复制网上一些话术,只知道说要提升,实则啥都不会实操,导致我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成本,关系也导致严重破裂,该公司完全侵犯了本人的消费权,诉求该公司退回本人4959元,并公开向本人道歉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诱导消费
处理中
思藤情感咨询服务虚假宣传且拒绝合理退款
思藤信息咨询服务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投诉对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01MA9XW7A51L 2025年5月28日,本人在思藤情感咨询师丁文的推销下购买为期30日的咨询服务,共8000元,丁文宣传可以帮我梳理。但服务品质与宣传相差悬殊,且期间咨询师陈某某在语音通话中一直打压我,过份询问隐私,全程挑我的毛病,对我的问题并没有一点帮助。本人于5月30日正式提出对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该公司则以合同为由要求本人扣除电话咨询费1200元基础上倒贴违约金。 1.不开发票偷税漏税:本人支付的两笔金额均为支付宝扫码转账(1000元转给个人,7000元转给企业),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本人付完全款且签订协议后,未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涉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行为。 2.格式条款、倒签合同:服务合同为该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违约金与计费方式是不公允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合理的,一个电话1200元,全程都是对我的批评打压,一点帮助没有。付完全款后,对方才出具服务合同。此外,该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扣除50%违约金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3.虚假宣传,咨询师无权威从业资格证,说是一批专业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由整个团队为客户定制辅导方案。针对近万元的咨询服务,他没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说让我有事找他,一天只回复我两条信息而已。于是,本人要求其出示心理学专业背景证明和权威入行资质(包括国家认可与情感行业相关的“国家婚姻咨询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等)也没有出示。 4.超范围经营:该公司营业执照没有心理咨询业务,其营销策略和服务与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判的“情感挽回大师”案件相似(来源:中国青年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情感咨询类合同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现向相关部门发起投诉,希望公平处理退款事宜。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思藤情感退款遭拒且服务态度差
我因情感修复需求,在25年5月1日向思藤情感支付了399元。付款后,出于对企业文化、服务细节及对接老师的不了解,我及时沟通申请退款,没想到这个合理请求却遭遇阻碍。沟通过程中,对方的态度让我感受到类似被轻视的嘲讽(如对方话语中暗含‘几百块不至于这样’等让你不适的表述),消费者在追求服务保障与权益维护时,为何要面对这样的对待?我们花钱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被质疑诉求的合理性。每一位消费者都该被尊重,都有权利在清晰了解服务的前提下做出选择,更有权利在合理范围内争取退款权益。希望我的经历能让大家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望相关机构重视诉求,给予合理解决,别让消费者寒心。
投诉问题
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思藤情感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服务态度差要求退款2500元
本人周丹兰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过小红书平台了解到 关于情感晚会的相关信息,与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合同,通过微信方式共支付了合同金额2500元。因虚假宣传还导致他们让给我给对方发话,让对方一直都不回复,他们工作日人员还有言语各种PUA我,说我这里不好哪里不好,都是因为我个人原因造成的结果,电话当中因为我反对了一下老师的说词,老师还对我很凶,想要压制我 因此当天我就向机构申请退款,想要退款的金额2500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退款纠纷
已完结
思藤情感服务无效且收费不合理导致无法挽回感情
本人被思藤情感里的一个老师加微信后一顿打压骂我情商差之类的话,说的振振有词,让我认识自己的问题,赶紧购买服务学习,让我跟着老师他们手把手带我实操跟我对象复联,于是在2024.10.24购买了14天的服务,由于我第一次接触此类情感挽回,非常相信老师,完全听从老师尊重老师按照她们说的去跟我对象说话,当我觉得不是很好的时候老师一说我就按照去做,相信她们很专业,然后老师立马让我很快用另外微信加我对象,我对象看到有关我名字很快通过了,说可以跟我这个姐姐沟通,那个老师说不行,让他加我跟他说,于是很快就又被我对象拉黑了,老师就说是我对象不愿意跟我沟通才这样,让我要去见面才行,但是跟我说见面不要提复合,说些我在当时交往中我自己的一些错误,跟他道歉,我完全按照老师说的去做,然后见完面后我对象就把我微信删了,老师就让我看爱的五种能力,发朋友圈,整些没用的,然后让我先不要联系,说过个十天半月再联系看,后面我差不多过了这么点时间联系,按照老师给我的思路话术,这时候我对象就说太刻意变味了,然后服务时间到期了,没有任何效果,还被对象说我刻意变味,于是我后面又联系我对象,我对象在2024.12.04号跟我说有时间会联系我,我以为是来找我复合,反馈给老师了,我说的是可能和好,没有说和好,还夸赞老师,于是到了12月底我对象才有时间来见了我,见了我之后就说我用我姐姐加他他能通过就是想和我沟通,说我用第三个人在中间传话又不知道怎么说,很让人厌恶,完了之后又去他公司找他,找他不说复合,还道歉,完了又联系他,他觉得我像有神经病了才来和我见面跟我一次说清楚,还给我下跪,让我不要再加他,再找他,我听了心里非常不是滋味,于是等到今年打电话给他他也在短信上又和我说了,证据我也提供了,于是我现在才知道很多情感机构就是*人的,收了钱就只会瞎弄,完全没有一点针对性的去操作,这个老师的操作完全是在瞎弄,一点也不专业,没有她们,我和我对象只是一点矛盾,但没有厌恶,这个老师搞得这些小儿科让对方很厌恶现在完全没法复合了,我这边诉求退回我的4900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诱导消费
已完结
思藤情感诱导消费致感情破裂且拒绝退款
我和对象有点感情分歧分开了,被思藤情感的一个自称为专业的情感老师在百度跳出来加我微信对我一顿说,说我不懂情感,情商很低,要我付费学习提升,然后手把手实操指导就能和对象复合,我再三思索,她们反复说我情商低,连男人完全驾驭不了,不学习以后也会是这样子,关系不会长久,怎么打压我怎么说,让我赶紧付费学习,说就那么点钱,完了就会复合就可以让男方主动为我买单,最终我在2024.10.24号付款4900元签订了服务合同,然后又换一个老师,也是说专业的情感老师,让我按照她们的方式和言语去跟我的对象进行复联,我按照她们的方式后最终我的对象在2024.12.4号说有时间会联系和我见面,我以为是来复合,也最先反馈给这个机构老师了,结果在2024.12月底,我对象来说了我后面的操作和言语让他厌恶,说我去找他不提复合,然后又给他道歉,完了之后我又联系他,他觉得我像有神经病了就才来跟我见面把话一次说清楚,就还给我下跪,让我不要再那样联系他,放过他,我心里一下子就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我和我对象本就只是一点矛盾,但都很爱彼此,如今被这种情感机构搞成这样子,他们只会以打压的方式说你不懂情感,要赶紧付费学习情感,也欺*过重的承若能复合,如今就连关系缓和都没有行,搞成这种局面了,让他们退费她们还非常理直气壮说服务合同到期了,这边还请希望法律更够公平公正的对待,去处理这种不合理机构,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诱导消费
已完结
诱导消费后拒绝全额退款,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仅同意退50%
我与3月13日凌晨0点在名为丁文的企业微信上被对方诱导付款了一个情感咨询的套餐 金额3000元 并签了合同 后面不想上了 而且也一堂课没上过 13日早上要求退款 对方拿合同和我说要扣50%的高额违约金 只能退还50%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诱导消费
已完结
投诉思腾情感诱导消费者付费且服务无效
我于2月2日在小红书加了这个思腾情感的一个老师,我想解决一下我个人情感问题,2月5日和这位老师电话交流了一下,然后打电话期间她意思想要学习解决这个问题是需要付费的,后面我说我费用不够她怂恿我去借花呗等等,还说她们那有很多学生去咨询也都会借花呗!我当时也是着急想着如果有用也可以,但现在看来一点用也没有
投诉问题
服务质量差、诱导消费
已完结
思藤情感课程未提供服务且拒绝退款
2025年1月8日,我报名了思藤情感为期半个月的情感指导课程,当日晚上与指导老师沟通,想要退款,但是指导老师让我再考虑一晚上,如果第二天我还是坚持不做咨询,承诺全额退款。但是第二天联系不到对方,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情感咨询类合同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情感机构以合同约定为由扣除30%违约金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情感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现向消费宝发起投诉,希望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
已完结
思藤信息咨询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投诉对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MA9XW7A51L 2024年7月17日,本人在思藤黄某某的推销下购买为期60日的咨询服务,共12800元。但服务品质与宣传相差悬殊,且期间咨询师欧某某在两次语音通话中向本人推销定价18000元的高阶服务,继续诱导消费。本人于8月14日正式提出按比例退回未使用的35日服务费,该公司则以合同为由要求本人在12800元基础上倒贴违约金。 1.不开发票偷税漏税:本人支付的两笔金额均为支付宝扫码转账(1000元转给个人,11800元转给企业),广州思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本人付完全款且签订协议后,未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涉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偷税漏税行为。 2.格式条款、倒签合同:服务合同为该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违约金与计费方式是不公允的。支付11800元尾款之前,本人认真询问销售黄某某合同细节和具体服务内容,黄某某未作任何提示,模糊带过。付完全款后,对方才出具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做法易引起纠纷,增加消费者风险。此外,该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扣除30%违约金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公司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3.虚假宣传,咨询师无权威从业资格证:付费前,销售黄某某解释称该公司为某心理咨询协会副会长单位,现有一批专业实力强、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由整个团队为客户定制辅导方案,注重回头客效应。服务期快过半时,本人询问咨询师欧某某定制型方案是什么,针对上万元的咨询服务,他是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安排,欧某某左顾言他,答不上来。于是,本人要求其出示心理学专业背景证明和权威入行资质(包括国家认可与情感行业相关的“国家婚姻咨询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等),此人避而不答,随后将沟通工作推给售后专员。 4.超范围经营:该公司营业执照没有心理咨询业务,其营销策略和服务与2021年12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宣判的“情感挽回大师”案件相似(来源:中国青年网)。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情感咨询类合同不适用于强制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现向相关部门发起投诉,希望公平处理退款事宜(按比例退回本人未使用的35日服务费,约7467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合同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