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销售违规:虚假宣传‘有病治病没病存钱’,诉求退保退款及追责
业务员汪淑英在推销时,完全没有清晰、逐一地向我解释这几份复杂保险的条款、区别和各自的功能。她使用了极具误导性的统一话术,对我声称:“购买这些保险,万一有病了可以用来治病;如果一直没病,就当做是在保险公司存了一笔钱。” 这句话让我完全误解了这些产品的性质,误以为它们是兼具全面医疗保障和“保本储蓄”功能的理财产品。
更严重的是,她为了打消我的疑虑,竟然夸大承诺,声称“什么病都能用这个保险治疗”。这种绝对化的说法,与重大疾病保险等产品有明确保障范围的事实完全不符,是一种严重的虚假宣传,直接导致我对保障范围产生了完全错误的、不切实际的预期。
在整个密集的销售过程中,汪淑英从未向我解释“现金价值”这一与长期人身保险息息相关的核心概念,也从未告知我有“犹豫期”这项重要的法定权利。这导致我在签字时,对提前退保可能造成的巨大本金损失一无所知,也错过了在知情后免费撤销合同的机会。她只顾推销,完全没有履行一个销售人员应尽的、向客户全面告知产品利弊的基本义务。
汪淑英敢于并惯于使用“有病治病,没病存钱”、“什么病都能治”这类明显违规、与合同条款严重不符的话术进行推销。这表明中国人寿在培训环节就未能确保销售人员准确理解并传达产品信息,或者在日常管理中对此类误导、欺诈话术的传播和使用毫无监管,实质上是对其纵容。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处理中
中国人寿金华业务员*保未处理
人寿浙江分公司金华人寿业务员金兴荣以欺*形式,*我购买了2份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具体事议己经在年初反馈金华公司。至今末处理。望督促并尽快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中国人寿拒赔学生学*险理赔纠纷
学生通过学校统一购买的学生学*意外险,去理赔的时候告知我们就医的山东省立医院附属代谢病院区没有评级,无法报销,我们去保险公司大厅索要保单和缴费发票,又告知,是学校统一开的,一个学校一份,个人投保,为啥开一份保单,而且投保的时候没有告知我们报销还需要医院级别,我们不能在孩子需要看病的时候先去问保险公司,我怎么样才能理赔,不能问问医院你有级别么,在无法报销后,我们联系了医院,医院医务科出具了山东省卫生厅和地方医保局出具的证明,可以按照三级医疗机构进行,保险公司又已证明是之前发布的文件,不行,拒绝理赔。希望正常理赔。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拒绝理赔、霸王条款
处理中
中国人寿虚假宣传诱导投保拒履责
父亲3年之前在保险销售人员忽悠下,买了3份保险金额达到10万,保险公司虚假宣传,今年父亲住需要保险公司按照之前说的履行职责,他们一直在推拖多次沟通无果。所有的东西都是欺*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拒绝理赔
处理中
中国人寿百万医疗险交费4年突然取消
我21年生病过后缴的这个重疾险,百万医疗通过审核又交了四年,现在突然取消这个险种,给了我的损失。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购买保险是说的当存钱,结果现在不给自己取出来还扣了很多钱,现在要求退还保费
中国人寿的业务员向我推销“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我的保单号是:20******************65。他当时把保险说得天花乱坠,什么“有病保病,没病当存钱”,还拍着胸脯说“跟存钱一样,利息高,存取方便,需要用钱就取出来”。我当时对保险一窍不通,听他说得这么好,就在对那本厚厚的、全是专业词的合同完全不了解的情况下,信了他的话,给我和孩子买了这份保险。
可结果呢?这份保险跟我当初想的完全不一样。所谓的“有病保病”根本是假的,很多病都是不给报销的,就算能报销还有很多限制。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当初说“当存钱”、“利息高”、“随时可取”,可现在当我真的需要钱时,保险公司却直接告诉我“不符合条件”,钱也取不出来!这跟他当初所有的承诺都完全相反,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严重的欺*,白白交了这么多年的钱。
回想整个购买过程,中国人寿的问题非常严重:
1.欺诈性销售:业务员用“利息高”、“存取方便”等虚假信息进行误导,隐瞒了产品保障不足和无法取现的关键事实。
2.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销售时从未解释复杂的合同条款。我对“现金价值”、“犹豫期”、保障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信息至今一无所知,完全是在被欺*的情况下“盲买”。
3.合谋规避监管:业务员提前教我如何应付公司回访电话,让本应保护消费者的回访制度完全失效,变成了掩盖其欺诈行为的工具。
这份保险的购买,完全基于一系列谎言和我对产品的彻底无知。它不仅没有给我带来任何保障,其无法取现的特性也让我在需要时无法动用这笔资金,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我坚决要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其违规销售行为负责,并立即为我办理退保,退还我所支付的保费。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中国人寿业务员代签名及虚假承诺诱保
我叫林满忠,身份证号是360312*********362,联系电话是136****6753,家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水岸天际2栋901。今天向您举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业务员林红招、彭忠芳等人。在长达多年的时间里,她们通过电话向我推销,用虚假的承诺、非法的“代签名”等一系列恶劣手段,诱使我购买了十余份保险,导致我蒙受巨大损失,感觉陷入了一个无法脱身的*局。
从2015年前后开始,中国人寿的业务员多次通过电话向我推销保险。在电话中,她为了让我不断购买,反复使用那套极具诱惑力但不实的话术。她告诉我,这些保险是“一份健康保障,有病可以治病,没病的话,就当是给自己存钱了”。最关键的是,她给了我一个根本性的承诺,说“只要把保险金交满,到时候不仅可以退回本金,还能退回所有利息”。我听了觉得这很划算,既有保障,钱还能安全拿回,就陆续同意购买(保单号:2015-360302-526-01****25-4、11************18、11************10、11***********72、11************59、11************58、11************46、10************71、11************35、11************46)。
然而,整个购买过程完全违法,充满了欺诈。在办理这些保单的投保手续时,我本人并未到场亲自签署文件,所有需要我签字的地方,都是由业务员“代签”的!这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动摇了所有这些合同成立的基础。我从未收到过完整的纸质合同,对保障范围、条款细节“一无所知”,一切信息都来自她在电话里的口头承诺。
当我后来追问如何兑现“退本退息”的承诺时,才发现这完全是个*局!实际情况与她说的截然不同。所谓的“退本退息”根本不存在,如果退保,我将面临巨额本金损失。直到这时,我才惊觉自己被*了多年。
回顾整个过程,业务员的违规行为触目惊心:
1.存在“代投保人签名”的系列违法行为:这是最核心、最严重的违规,涉及多份保单,性质恶劣。
2.进行欺诈性的收益承诺:用“交满可退本退息”这一根本不存在的合同利益对我进行长期、系统的诱导。
3.故意隐瞒所有关键信息与法定权利:在多次电话推销中,她从未解释“现金价值”(即退保会造成的灾难性损失),也从未告知“犹豫期”(可无条件反悔的权利)。
4.企图规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中国人寿岚山支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投保
上次投诉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岚山支公司业务员虚假宣传误导我给我儿子买的国寿祥瑞保险,当时人寿业务员王强承诺保险买完十年,到我儿子18岁就能拿回本金,然后保终身寿险,我已经买九年了,可是最*我去岚山人寿公司问工作人员说35年才能回本,而且拿回本金保险就终止了,上次投诉完,保险公司人员联系我说调查一下,可是今天下午保险公司人员和我说调查结果业务员王强当时没说我反应的问题,我就要求保险公司联系业务员王强我们3方当面对质一下,可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不可能联系王强我们3方对质,对我上次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款不接受,(总保费三万八千多元)因为业务员王强现在人不在人寿保险公司干了,我打电话他不接,我对人寿保险公司处理结果不满意,我要求保险公司联系业务员王强我们3方当面对质,还有就是我上次投诉保险公司买完保险没有回访电话,到现在人寿保险公司也没给处理,我投诉要求人寿保险公司全额退款(三万八千多元)以及交这九年保费当中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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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中国人寿退保拖延,要求及时处理
人寿保险公司迟迟不肯退保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投诉问题
退款不及时、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中国人寿拒赔且客服态度恶劣
医疗保险加纳几年了,前几天崔江艳在*顶山办事时,突发重症胰腺炎,在*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4天,与2026年4月19日出院并上传所有就诊手续及发票,他们一直审查材料到现在都没结果。2026年5月10号拨打95519电话询问此事情,11号有一位客服打回电话,态度极其恶劣,并且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不与解答,说“投诉是我们的权力,让我们去投诉”,之后态度蛮横的挂断电话。罪可恨的是,立即把我们的理赔资料直接下架,并且在app中显示已经理赔结束了。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请有关部门严查。还消费者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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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纠纷、拒绝理赔、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