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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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销售违规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投诉对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保单号:80************68、80************18本人在投保上述两份保单过程中,认为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存在以下问题:1.未充分向本人解释保单现金价值、退保相关费用及风险,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2.未按监管要求开展销售录音录像(双录),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过程资料。3.投保时未由本人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句,合同部分信息存在他人代填写情况。4.保险公司后续电话回访内容简单,未充分确认本人对产品风险的了解情况。5.销售人员存在向本人返还费用的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管理规定。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监管要求,侵害了本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1.对相关情况予以调查核实;2.协调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保费;3.将处理情况反馈本人,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投诉人:冯美身份证号:120112*********000联系电话:187****7678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和轩6栋202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阳光人寿销售严重失职:非法获客、未尽告知义务,要求赔偿道歉退款
大概几年前,我接到一个自称是阳光人寿业务员的电话。我根本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拿到我的手机号的。在电话里,他跟我说有个保险产品挺好的,我那时候想法很简单,就是觉得每个月扣点钱,就当是给自己存点零花钱,没想太多。电话里,他也没把这个“金岁阳光C款养老年金保险”(保单号:80************48)到底保什么、怎么领钱、有什么限制给我讲明白。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当时就听他说是份养老保险,觉得存钱养老也行,就答应了。 整个买保险的过程,就是通了一个电话。他没有跟我提过“现金价值”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我以后没钱交或者想退保,能拿回多少钱,我完全没概念。他也没告诉我买完保险还有一段“犹豫期”,在那段时间里我可以反悔,一分钱都不损失。这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他一个字都没说。 买完之后,这个业务员就再也没联系过我。直到最*两年,我家里出了大事。前年我遭遇了交通事故,工作也没了,现在还欠着不少外债,经济上非常困难,实在没有能力再继续交这份养老保险的保费了。当我想到要处理这份保险时,才发现自己对它一无所知,想退保又不知道会损失多少。 业务员连最基本的产品责任(保什么、怎么领)都没有向我解释清楚。他利用了我“存零花钱”的模糊想法,促成了一份我根本不了解的合同。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销售。“现金价值”和“犹豫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最重要的两道防线,他居然只字不提。这导致我现在因经济困难无法续保时,对可能面临的经济损失毫无准备,也让我当初失去了在知情后冷静思考、全额退保的机会。 我认为,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对这样的电话销售渠道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他们允许业务员通过不明渠道获取客户电话,进行如此不规范的销售:不充分告知产品信息、隐瞒关键条款、并可能诱导客户配合回访。这是对公司品牌和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伤害。正是因为这种混乱、不透明的销售方式,才导致我陷入了如今进退两难的境地。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拒绝理赔、霸王条款
处理中
阳光人寿销售违规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投诉对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保单号:80************68、80************18本人在投保上述两份保单过程中,认为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存在以下问题:1.未充分向本人解释保单现金价值、退保相关费用及风险,未尽到明确说明义务。2.未按监管要求开展销售录音录像(双录),公司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过程资料。3.投保时未由本人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句,合同部分信息存在他人代填写情况。4.保险公司后续电话回访内容简单,未充分确认本人对产品风险的了解情况。5.销售人员存在向本人返还费用的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管理规定。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销售相关监管要求,侵害了本人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向监管部门投诉,请求:1.对相关情况予以调查核实;2.协调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保费;3.将处理情况反馈本人,并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投诉人:冯美身份证号:120112*********000联系电话:187****7678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和轩6栋202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阳光人寿未经同意从花呗扣保险费
阳光人寿保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我支付宝*台,花呗私自扣费,我就想知道,他凭什么,从我花呗里扣钱去交保险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阳光人寿电话销售误导致退保损失
在2016年11月份通过电话销售,在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两份保险,阳光人寿真爱久久两全保险和附加真爱久久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交了大约三年左右,一共交了10230.3元,保险已经停效了,已经复效不了交保险的时候,客服人员隐瞒真相欺*我交了保险,我现在想把交的保险全额退还给我,我与保险公司协商没达成一致意见,现金价值总共能退我5345.35元,我损失特别多,希望保险公司把钱退给我,现在能退9000就可以。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阳光人寿涉嫌信息泄露致误购保单
在2026年1月24日,我接到一个北京打来的电话,他说是太*人寿的客服网上办业务的,跟我核对了我的相关身份信息,让我换另外一个保单去投保,让我交一千元人民币,我那一天也交了,昨天我再去看这个信息的时候,发现我交的这个保单是阳光保险的,所以说我的身份信息被泄露,所以说我不需要这个保单了,请退给我保费。
投诉问题
钓鱼纠纷、信息泄露
已完结
阳光人寿销售误导、违规双录、代填合同
投诉人:冯美 电话:187****7678 被投诉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单号:80************68、80************18 投诉标题:投诉阳光人寿销售误导、违规销售,要求全额退保 投诉内容: 本人在购买上述两份保险时,销售人员存在销售误导、隐瞒条款、未如实告知现金价值及退保损失,未按监管要求进行双录,风险提示语未让本人抄写,合同内容存在代填,回访流于形式,且存在违规返佣行为。 整个销售过程严重违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投保。 投诉请求: 1. 要求阳光人寿全额退还已交全部保费; 2.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退一赔三; 3. 尽快处理并回复。 投诉人:冯美 日期:2026年03月15日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阳光人寿员工欺诈误导保单贷款
我是投保人郭铁英,保单号:80************88,产品是阳光人寿阳光升C款终身寿险,生效日期2024年1月18日,已交保费7万元。 事件经过: 2024年1月,阳光人寿的一名工作人员(已离职,目前无法联系)上门,在未充分讲解保单、未如实告知风险的情况下,欺诈误导我使用这份保单申请保单贷款,并用贷款资金购买了新的保险产品。我有当时的录音和截图作为证据。 当前问题: 该员工已离职,阳光人寿沈阳分公司此前多次沟通均不予妥善处理,我对现有的退保金额方案不满意,同时保单贷款产生的利息也给我造成了额外损失。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虚假宣传、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阳光人寿销售误导、双录缺失、违规返佣
消费保线上投诉文案 投诉对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类型:保险服务-销售误导/违规销售 涉诉保单:80************68、80************18 本人冯美,实名投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两份保险保单销售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申请*台协助维权,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并依法处理。 一、违规事实: 1. 销售误导、隐瞒关键条款:销售人员未向我告知保单现金价值、未提示中途退保会产生重大经济损失,刻意隐瞒合同重要内容,未履行法定说明义务。 2. 未按监管要求双录:涉案保单未按规定进行销售录音录像,保险公司至今无法提供双录资料,流程严重违规。 3. 投保流程造假:未要求本人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合同信息存在工作人员擅自代填、非本人操作的情况,未获我任何授权。 4. 回访流于形式: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未提示退保风险、未核实现金价值等重要内容,未履行法定回访义务。 5. 销售人员违规返佣:涉案保单存在明确返佣行为,一份返佣700元,一份返佣1000元,属于监管明令禁止的严重违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保险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人身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构成销售误导与欺诈。 二、投诉诉求: 1. 要求阳光人寿全额退还两份保单已缴纳的全部保费; 2. 要求保险公司对违规销售行为作出书面道歉与说明; 3. 追究相关销售人员及公司违规责任,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4. 请*台协助跟进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本人。 投诉人:冯美 身份证号:120112*********000 联系电话:187****7678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天和轩6栋202 日期:2026年3月13日
投诉问题
伪造合同、虚假宣传
处理中
阳光人寿未告知自动续费长期扣费
沈惠群女士于2022年4月在支付宝蚂蚁保*台获赠3个月免费的“健康福·重疾1号(大病版)赠险”,保障期限为2022.01.16-2022.04.15,期间未被告知后续会自动续费,也未签署任何长期续保协议。 免费期结束后,该保险在沈惠群女士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22年4月开始自动扣费,扣费频率为每半个月一次,金额从最初的13.66元逐步调整为13.04元、17.87元,持续扣费至2026年1月,涉诉总金额共计1427.08元。 期间,该保险每年保障期限为1年(如2022.04.16-2023.04.15、2023.04.16-2024.04.15等),但到期后从未重新与沈惠群女士本人签约确认,也未通过短信、APP弹窗等有效方式提醒扣费,导致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连续缴费*4年。 本人认为支付宝蚂蚁保(销售代扣渠道)及承保方阳光人寿存在未充分告知、默认自动续费、长期私自扣费等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沈惠群女士的知情权与财产权益。现代表沈惠群女士要求: 1. 全额退还2022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间所有被扣保费,共计1427.08元; 2. 立即终止所有相关保单,关闭自动续费功能; 3. 就违规扣费及未尽告知义务作出书面解释与道歉。
投诉问题
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