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企教育虚假宣传拒退款
我于2019年在衡阳恒企自考分公司报名交了一万多学费,只考了一次,后续频繁换老师,老师不回复信息,对同学的提问爱理不理,后续又发邮件说退学费进行诈*,对方只提供供五年学*资料,但是第三年就信息不回,现在想退学费,对方拒绝,而且故意找理由忽悠,还想忽悠我交钱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虚假宣传、服务质量差
处理中
恒企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拒不退款
我于2025年10月24号在抖音上咨询了关于自考本科服务,博主推荐了我一个自称大杰老师的人,该大杰老师自称是官方助学点,以学术提升,优秀学生有学费减免等销售手段,诱导我缴纳200元占位申请费,在我发现他不是官方助学老师之后要求其退款,但是他拒不受理,还叫嚣不退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恒企教育虚假宣传拒不退费
本人2021年6月30日在广州市从化区求学圆梦自考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代理招生机构:上海恒企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线上全额购买汉语言文学优享高效班专科服务,机构打着“包过”旗帜诱导我,共计花费3980元。本人在2021年10月17日参加了一次自考。本人从2021年10月19日应不可抗因素没有学完培训课,没上课属于未消费,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主张按比例退回我的学费。课程质量也是差得很,与当时宣传的不同,并且该机构涉嫌税务问题、存在虚假宣传、承诺无法兑现等欺诈行为、课程质量差、师资不足、合同中有“概不退款”等不合理条款、以“包过”等诱.导.性.话术吸引消费者缴费。现对方拒绝退款拒绝和我协商,对我造成的危害,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协商退费。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诉求希望可以根据已学课程的比例退费。申请将费用退还!!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处理中
恒企教育违规使用个人信息
本人曾在恒企报过学*课程,但是本人合同早些年就已履行完毕。但于10月20号晚上7点多,接到了自称恒企的人员来电,提及什么毕业证领取、我之前一些报名信息、还说能看到我是在职状态。我非常愤怒,合同既然已经结束,就应当合理消除掉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但是现在突然联系消费者说一些莫名奇妙的关于个人信息事情,并且明确说能看到我是在职状态,凭什么窃取我的个人隐私?必须要给个合理的解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质量差、电话骚扰
处理中
恒企教育失联不发毕业证要求退款解约
我于2020年7月17号在恒企报读的成人高考,无人联系我参加考试,今年都到毕业的时候了我没有拿到我的毕业证,联系不到恒企教育,只有他们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加我微信,但是一直没有人联系我,我去联系他们根本联系不到,费用有开发票。我现在要求退款,解除合同,这不是消费陷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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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问题、涉骗、客服电话打不通
处理中
恒企教育报课未上不退费
2020年10月报的课没有上过不给退费客服不回复有效信息 我现在需要退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客服电话打不通
处理中
上海恒企教育拒不退款投诉
早些年上了几天 说后面可以退 就先不来了 以后再来 现在不想学了 只需要退款
投诉问题
退款问题
处理中
恒企教育擅自缩短服务期拒不退款
我于2021年11月1日在上海恒企教育报名“VIP签约保障班-本科学前教育”课程,实付费用6840元。报名系统明确标注服务期为3年,但2024年4月30日,恒企无故终止课程服务,实际仅提供两年半服务,与约定严重不符。
报名时,招生老师口头承诺服务期为3年,且系统记录也明确标注“考期3”。但恒企以“11月报名按年折算”为由单方面缩短服务期,该规则属于未提前显著告知的格式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属无效。
此外,原班主任离职后将我删除,现对接老师推诿责任,恒企未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且截至投诉时,恒企仍未开具正规发票,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退款问题、发票问题
处理中
恒企教育跑路拒退学费涉嫌诈*
投诉单位:上海恒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既(上海恒企教育昆明五华校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288号德春电信大楼7楼701
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3年5月20号在该校区报名会计培训课程,培训机构:(上海恒企教育昆明五华校区)法人:范江云既校长诈*诱导我购买该培训机构****猎鹰计划3.0课程,并把恒企教育官方旗舰店学费分期专拍链接发给我,让我缴纳课程学费人民币36800元(附缴费凭证),说是他们公司内部链接可以免手续费,我用支付宝支付成功后,恒企教育和学校也没有开具任何发票给我,涉嫌偷税漏税,诈*诱导我,并要求签订不被法律法规认可的霸王条款,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该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让我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培训机构一开始就是以收款后跑路为目标,涉嫌诈*。2024年8月20号该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校区突然关闭,无法联系负责人,课程虚假,一节课程都没上过,就被迫中断。现要求退还学费人民币36800元,并赔偿因跑路导致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
事实与理由:
1. 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明确约定提供线上线下课时的培训服务,但实际线下课时未进行。
2. 校区关闭前未提前通知,涉嫌恶意逃避责任。
3. 多次尝试联系负责人无果,已构成根本违约。
4培训机构收了学费跑路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主要涉及以下条款:
1. 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培训机构跑路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学员有权要求其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损失。
2. 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学员可以要求培训机构赔偿因跑路导致的直接损失(如未完成课程的学费)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如重新寻找培训机构的额外费用)。
3. 第563条第2款: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培训机构跑路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学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诉求:
1. 责令该机构退还全部学费人民币36800元。
2. 赔偿因违约导致的损失人民币5000元。
投诉问题
涉骗、发票问题、倒闭跑路
处理中
恒企教育跑路拒退学费涉嫌欺诈
上海恒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既(上海恒企昆明五华校区)2024年8月20号注销公司并跑路,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未开具任何发票给我,诈*诱导,涉嫌虚假宣传或欺诈。该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让学员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培训机构一开始就是以收款后跑路为目标,涉嫌诈*。 投诉单位:上海恒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既(上海恒企昆明五华校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288号德春电信大楼7楼701 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3年5月20号在该校区报名会计培训课程,按培训机构:(上海恒企昆明五华校区)法人:范江云既校长要求缴纳学费36800元(附缴费凭证),也没有给我开具任何发票,2024年8月20号该公司注销营业执照,校区突然关闭,无法联系负责人,一节课程都没上过,就被迫中断。现要求退还学费36800元,并赔偿因跑路导致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 事实与理由: 1. 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明确约定提供线上线下课时的培训服务,但实际线下课时未进行。 2. 校区关闭前未提前通知,涉嫌恶意逃避责任。 3. 多次尝试联系负责人无果,已构成根本违约。 4培训机构收了学费跑路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主要涉及以下条款: 1. 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培训机构跑路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学员有权要求其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损失。2. 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学员可以要求培训机构赔偿因跑路导致的直接损失(如未完成课程的学费)和合理的间接损失(如重新寻找培训机构的额外费用)。3. 第563条第2款: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培训机构跑路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学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诉求: 1. 责令上海恒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学费36800元。 2. 赔偿因违约导致的损失5000元。 3. 对培训机构和公司法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投诉问题
涉骗、发票问题、倒闭跑路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