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禾映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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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画在线课堂和成都青禾映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解约
原画在线课堂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涉*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费用问题发票问题 投诉要求 解除合约 涉诉金额 5988 成都原画在线课堂欺诈学生,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本人要求解约,取消分期 投诉对象:原画在线课堂 投诉对象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25层2506号该机构存在欺诈行为,诱导学生分期付款,霸王条款*法律,声称平台投诉没用,我的诉求是解除合约。 2025年5月,本人在在微信被拉入资源群,被自称“老师”的人推销“免费”课程,后诱导加了成都原画在线人员微信。 2025年5月8日,本人被卖课老师诱导购买“日系人物原画师班”,并支付了100元“预定费”。该老师一直手机刷屏骚扰,在我多次想要结束对话的情况下不断催促,本人被诱导下,在微信,分12期付款5988元。 报名后本人在网上查询过后发现该公司已有不少人报名之后上当受*,涉嫌虚假宣传。我目前只上了一节课的情况下要求解约,但被告知要交1516的高额费用,其老师诱导签订分期付款合同,并且此合同还有针对无收入大学生的霸王条款,该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份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 客服当初邀请我加入培训班的时候诱导我进去一个月就能画的很好,并且接到单,但是实际上没办法保证这一点,这是虚假宣传,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对大学生进行诱导宣传,使学生陷入错误认识,存在欺诈行为。并且在我明确我钱不够的情况下,商家忽视了我的消费水平,诱导我我有能力进行消费,很可能会对我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法律商家有义务在签合同前确认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该机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五十六条,《广告法》第24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合同应当视为无效合同,并且应当偿还本人损失,但我只要求解约,那100块我就当长个教训,还望尽快解决!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合同纠纷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