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擅自变更套餐并多扣费
网友保保_dsacjA9K
本人是中国移动用户(手机号码:166****7310),现投诉中国移动在手机套餐合约到期后,未经本人任何形式的同意,也未进行有效提前告知,擅自变更套餐内容并多扣费用,且在问题暴露后拒绝履行对工信部承诺的解决方案,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 事实经过与侵权行为: 首次侵权与工信部介入:我的手机套餐于2023年到期后,中国移动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了我的套餐。我随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投诉。在工信部协调下,中国移动当时承诺:通过系统为我续费两年原套餐,并保证两年到期后可再次续订同等套餐。 二次侵权与违背承诺:本月(2025年12月),我发现话费异常,经查证,当月被扣费78元,比原套餐高出60元。中国移动再次在未提前告知我的情况下,让套餐“到期”并开始按新标准收费,完全违背了此前对我和工信部的承诺。 售后推诿与拒绝改正:我立即通过10086客服热线交涉。我提出的解决方案仅是“变回原有套餐并退回多收的70元”。然而,后续“移动会话”人员却推翻了此方案,声称“不行”,并拒绝恢复原有套餐。这意味着中国移动出尔反尔,连最基本的恢复原状都无法做到。 二、 法律依据与合理性说明: 中国移动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侵犯自主选择权与公*交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和第十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移动公司单方面更改套餐,剥夺了我的选择权,构成了强制交易。 构成欺诈行为:在已有工信部介入并达成解决方案的前提下,移动再次私自变更套餐并收费,属于明知故犯的违约行为,可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违反电信行业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变更套餐内容。此外,工信部亦多次强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规范套餐变更、到期等提醒流程。 三、 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法律,我现提出以下明确诉求,要求中国移动: 立即恢复套餐:无条件立即将我的套立即恢复套餐:无条件立即将我的套餐恢复至最初与工信部承诺的同等内容与资费标准。 退还费用并赔偿:退还本月多收取的70元费用,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就此次欺诈行为支付500元的惩罚性赔偿。书面承诺与道歉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未来任何套餐需经本人同意更改套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