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卖家以“包装破损”的理由要求买家承担40%的退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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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买家(投诉人),在彪牌数码专营店(被投诉方,卖家)购买了一款价值728元的智能手表。 1月1日,买家因要换手机,在与卖家沟通完毕后将手表七天无理由退货并按卖家所给地址寄出。 1月5日,卖家收到寄回货物并将其签收,并没有主动联系买家。 1月6日,卖家在没有退款也没有与买家进行主动协商的前提下,将售后流程改为“已退款,等待买家确认。”。 1月7日,买家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退款,反复追问卖家。卖家再三拖延后告知买家,退回货物因“外包装有破损影响二次销售不予退款”,若想退款需要买家自己承担商品原价的40%(72****40%=291.20)。并在承认自己不能解决问题后拒绝提供任何(除了京东平台客服)的相关联系电话。 在上述过程中,卖家没有在任一时期主动和买家声明外包装破损不予退款的项目,买家拿到手的实体商品也没有相关说明,只是要求商品完好,更不用说包装破损需要承担40%的退款金额。 京东app也没有主动提醒用户相关事宜,反复查询后只能找到“退货需要保证主商品完好,配件齐全。”之类的内容。 卖家所称的“外包装破损”是买家在打开包装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卖家采用强力胶布与纸盒搭配封装,开盒时必然存在胶带对纸盒的损坏,外包装破损是不可避免的。卖家以此为原因拒绝赔款,买家认为是霸王条约,强买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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