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与本人签约至今,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留学申请程序,按照合同约定应退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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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投诉新通(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在今年的一月份我与新通签订了一份留学合同,但是在今年的6月16日我要求终止合同,按理说我应该与今年九月底十月初申请香港,但是新通在这与我签约的半年中,没有过任何实质性的服务,比如择校确认书和文书初稿。我作为一个马上就要申请的人,我早就单方面提供了她们所需要的资料,但是新通却整整半年对我的留学申请没有任何作为。我要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她们应当退还我70%的费用。但是新通不按合同约定给我退,择校确认书是合同明确规定我本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合同后才算是择校。但是新通死咬住不放我当时与他们刚签完合同的几天,她们的顾问给我发过一份择校规划表,我和顾问就那个表语音讨论了一下学校。那个表里仅仅是香港的学校概况和专业概况。就算是我自己上网查我也是查的到的。但她们却一口咬定这就是为我择校了,不肯按照合同约定退我70%的费用。但是这只是正常的咨询而已,我是咨询留学的,当然留学机构要为我提供学校咨询。这个应该是每一个留学机构都会做的事,如果她们不给学生介绍学校和专业又介绍的不好,那学生又凭什么和她们签约呢。她们非要说她们提供的选校规划表是经过她们才翻译成中文的。我听到这句话时,内心表达了极大的震撼与不耻。她们同样身为中国人,难道不知道香港的官方文字是中文和英文,根本无需翻译,且就算有部分英文,也是可以通过网页自带的一键翻译来翻译为简体中文的。目前我已经咨询过三位职业律师,他们均表示,新通所坚持的为我择过校不成立,一切以我本人签字确认的择校确认书为准。 我作为消费者,新通已经伤害了我的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在这半年,她们为我更换文书老师,为经过我的同意,并且我当初的留学顾问也已经不对接我了。这些全部都没有人问过我,给过我选择权。她们分配是谁就是谁。如果有相关的人员有工作调动我可以理解,但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提前知道并且做出新的选择,但是新通完全没有给我过任何选择。 我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是抱着对继续读书的憧憬去找的留学机构,而新通非但没有帮我努力的准备,甚至还敷衍我。我要投诉新通(天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并要求她们退还我7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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