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东方购物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bBvsnsv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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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购物购买的新锦江大酒店福满长乐四人餐,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但在12月21日打电话去酒店订位,被酒店告知餐券下架,无法使用。在这之前也没有收到任何短信电话提示关于餐券下架的信息。22日联系东方购物客服,沟通后可以退款,但是退款途经不是原路返还,当时支付方式是现金,但是对方不能退现金,要现金一定要去邮局取,很不方便,给消费者造成麻烦。 这件事本身就是平台酒店违约在先,消费券有效期内无法使用,并且未告知。未做任何售后,收钱可以收现金,退款不能退现金,这是哪门子的霸王条款,增加消费者麻烦。 要求1.道歉。 2.退款。 3.赔偿,退一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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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退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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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当时宣传的菜单也是新锦江大酒店为抬头,并未注明哪家餐厅,既然新锦江大酒店还在营业,哪来歇业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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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12月23日东方购物打客服打电话说,消费券不能使用是因为酒店餐厅歇业。但是消费券上并未注明酒店哪个餐厅,只是注明新锦江大酒店。而且查看大众点评,新锦江大酒店不管蓝天餐厅,咖啡厅,还是酒廊都在营业,这不是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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