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国人寿(寿险)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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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19年11月11日在该公司业务员沈祥芝的介绍下我爸爸李明军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首先,该公司业务人员宣称,保险年限为10年,但是根据贵公司纸质保险合同来看,实际合同年限是19年,并且在购买主险时,我的爸爸表示购买一个就行,该业务员说不购买附加的那些险种,无法购买主险,导致购买完主险又附加了很多附加险种、介绍和实际不相符合,存在购买欺诈和隐瞒合同重要信息行为。 其次,该业务人员对保险合同具有夸大和诱导行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在购买保险时承诺,保险交够10年之后,所交保费会返还我们,如果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不管任何病,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付。正因此承诺,我爸爸才会购买此保险。我爸爸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根本就看不懂合同内容,并且在购买保险时该业务人员还赠送了礼品,这就更加使我的爸爸对业务员的承诺深信不疑。然而根据保险合同显示,业务员的承诺子虚乌有,根本没有任何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条,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在其业务中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 最后,在合同签订方面不符合规定,签订合同时并非我爸爸本人签字,是业务员让我未满十八周岁的妹妹代替我爸爸签订的,但是在合同投保记录上面有一项规定中:被保险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填写一项中写的“否”。并且该业务员在填写告知事项中,诱导我爸爸隐瞒身体情况,比如吸烟习惯保险单上面写被保险人已吸烟0年、平均每天0支、戒烟0年。投保人已吸烟0年、平均每年0支、戒烟0年,均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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