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商城泰象苏打水生产日期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YzrTMayI
已完结
我于2024年8月30号在京东电商商城,进口饮料京东自营专区购买的一箱泰象苏打水出现箱体外包装没有具体生产日期只有到期时间,并且宣传图片上保质期与具体收到的保质期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相关要求。其中第(四)项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若产品之生产日期存在着严重违规或未完全标注等状况,生产商或销售者就有可能被视为欺诈行为的实施方。在此种情况下,他们应该依照消费者所提出的合理要求,进一步扩大赔偿范围以弥补消费者在购货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我觉得生产日期缺失侵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我的诉求是赔偿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