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平台拒退2024年10月20日PEL资格赛门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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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诉因为个人时间冲突,原定于 2024年10.20号pel资格赛的演出没有办法去,要求平台退票,平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平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68元。无法退款我无法接受,这完全就是不把消费者当人!门票就直接打了水漂!而且退款根本没有造成改平台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更是属于非法行为,完全属于霸王条款!!我找到相关法律保护我的个*益。也希望贵平台能切实帮助我!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合同不应,发生效力。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还有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的退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