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平台:外卖丢失未获合理赔付
网友保保_nkrPTCIY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12月27日16时35分在饿了么平台购买价值129.5元的小米之家充电宝,商品17时13分送达,等我去取时发现商品不见,前后不到一分钟,多番寻找无果,与外卖员核实确认被偷。外卖由骑手拍照确认送达,但在顾客取餐前丢失,且骑手已经尽到了合理的保管义务,那么可能需要考虑平台或商家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服务者包括外卖平台或商家.本人依据此向饿了么平台申请赔付,遭到拒绝,此行为已经严重损害我的权益.同时饿了么平台还存在区别对待顾客行为。我要求饿了么平台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停止损害我的权益,退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