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港青旅(深圳)国际旅行社保利分公司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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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青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伪造虚假合同,前期进行诈*购买旅游项目,后期联合本地旅行社★北京自在乐程国际旅行社云南分公司欺诈恐吓威胁消费者的行为,请相关部门调查和立案。 经过如下: 本人购买的双人旅游卡前期与旅行对接人(微信名:A 云南旅游接待小朱,所属公司应为港青旅)沟通后,确定于2024年12月28日出团并要求会交押金1200元,到达后有合同专员(签订合同显示名字为周健)对接签合同。2024年12月28日到达首站昆明后,在酒店与合同专员“北京自在乐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员工周健签订了六天五晚的云南旅行合同以及不强制购物的旅行条款,并要求支付宝向收款方全称为“*健”,交易对象为“veblen”转了2080元钱(包括古城维修费80✘2,旅游意外保险100✘2,豪华游船120✘2,雪山索道140✘2,押金600✘2,共记2080元),过程中索要发票,但对方说保留合同即可,不提供发票。关于购物,合同专员数次提醒不会强制消费,配合导游进店就行,但到了大巴车上本地导游香格里拉人强巴某某,表示有两个购物点是必须要去的,而且必须买,态度极其强硬和恶劣,我认为旅行社有这种联合欺诈行为,而且在整个旅行过程中导游全程不断铺垫,道德绑架,声称与政府合作,制造紧张氛围,特别提到每人都得必须购买消费第4天行程的玉,翡翠等。最终在第三天晚上,由于同行伙伴身体不适,退团就医。梳理重点信息如下: 1.同行伙伴身体不适,要求去医院,旅行对接人(微信名:A 云南旅游接待小朱)均不予以明确回复,不提供解决方案,只说这种情况不能退押金,附件一中提供与对接人的微信沟通记录 2.我认为合同是虚假的,原因为编号在国家文旅局查询不到,附件二中提供合同内容(上面有合同编号)以及在国家文旅局查询记录 3.合同内容不合理,中途离团不退押金类似霸王条款,咨询过律师,此种情况需要退还,附件三中提供与旅行咨询记录。 4.本地导游利用宗教民族信仰绑架游客,他讲话的时候,不能拿手机录像,多次提到强制购物进行二次消费来为旅行续费,为当地经济做贡献,态度强硬。强调必须在第四天行程中购买翡翠等玉制品并播放翡翠宣传片进行言语洗脑。本条所提到的行为可调取车牌号“云AK7915”的旅游大巴车上的12月29和30号的录音和翡翠宣传片来调查此事。 5.关于转账凭证,附件4中提供转账记录 以上是真实经历整个公司合同 章程、编号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