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销售误导及收费争议
网友保保_ynHpCMkH
我在山东黄金实体店购买的黄金戒指,在我不知道一口价工艺金和克重黄金差异和形势的情况下,销售有意识的搭话,一直推荐我们看他们家一口价的款式,故意吹嘘工艺金黄金多好精细,款式也很好看很多可以选,运用话术故意引导看标价未明码的首饰,看我们有意想选,给我们价格上的优惠差异,暗示价格很合适,抹去两百多的价格,说有一次免费的换款机会,到时候可以原价贴钱随便换,我们现场现金交易未应给我们开发票,且给我们的质保单上未标明是克重金还是一口价的工艺金,更没有应该标有的克重,我们自己称重克数发现只有1.3克,标签的三折页被胶带粘起来用订书机订在一起,回家后展开发现标有克重的一页被有意折在最里层,如果不拆开看,是不可能看清商品本该有的克重和详情的,换算一下就算是1.3克应1538块钱还多收取了462元,后很有异议,去找他们询问调解,明确换不了克重金只能换一口价工艺金。 1.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商家扣下吊牌,不开发票,质保单不正规,未注明克重,只“标价”未“明码”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属于违法行 为。2. 诱导消费。因购买黄金没有经验,利用销售话术诱导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夸大一口价黄金工艺,不告知实际克重及价格。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使人误解的方式达成交易。3.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购置前说可以换同价位任何产品,购置后只能换“一口价”且没有 任何协商的余地,并且威胁我们。4.离店后店家未主动开发票,违反税法。2月20号去门店进行协商,退补黄金2023差价或全额退款,商家均拒绝不受理。必须让我一口价换一口价,并且还需要加钱,属于霸王条件,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不平等条约。现诉求:按门店官方克重售价退补差价或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