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Z Flip4折叠屏手机屏幕漏液、花屏等质量问题投诉

坚决抵制三星

已完结

2023年5月本人通过东莞长安万科三星线下号实体店(订单号 2023********45****816)购买三星Galaxy Z Flip4手机 2025 年 3 月 8 日,手机在正常使用非常爱护 外观状态手机无任何磕碰划痕(附外观照片(仅偶尔折叠查看,无摔落、浸水)下突发严重故障: -屏幕漏液:铰链处渗出不明液体 花屏与竖线:屏幕显示异常色块及纵向条纹; 局部黑屏:屏幕下半部分无法点亮。 故障照片:拍摄于2025 年 3 月 9 日(见附件) 2025 年 3 月 9 日 联系三星官方客服要求免费维修 。2024年 3 月 11日,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神州路9号501室)保修期”为由拒绝维修,未提供检测报告媒体报道 《3.15 诚搜网》2024年8月报道“三星折叠屏手机频现漏液,消费者质疑设计缺陷 同类案例 黑猫投诉平台已有**超过500条**三星折叠屏手机投诉 均反映屏幕漏液、花屏等通病,证明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 消费者可要求履行退货、更换、修理义务 不受保修期限制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四条:三星宣传 超闭合精工铰链 20万次折叠无忧 实际产品存在设计缺陷,涉嫌虚假宣传。 吹嘘售后 实际售后态度极度恶劣 举报诉求 责令三星免费维修更换新设备; 要求三星出具官方检测报告,明确故障原因及责任归属 并公开道歉 赔偿因故障导致的误工、通信损失500元 依法对三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本人已同步投诉至12315平台(受理号:1110105002025031331921286),若三星继续漠视消费者权益,将联合受害用户发起集体诉讼,并通过微博话题(#三星ZFlip4屏幕缺陷#)扩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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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5月在东莞市长安镇万科广场三星线下实体店购买三星Galaxy Z Flip4手机(订单号:112591653701657810309120 购买后仅偶尔折叠使用,无任何摔落、浸水或人为损坏,手机外观完好无损 2025年3月8日手机在正常使用中突发严重故障 表现为 屏幕漏液 铰链处渗出不明液体,导致屏幕内部腐蚀 花屏与竖线 屏幕显示异常色块及纵向条纹,影响正常操作 黑屏花屏 屏幕无法正常点亮 故障发生后,本人立即拍摄照片及视频留存证据2025年3月9日联系三星官方客服(工单号:17680)申请免费维修,客服以“需检测后判定责任”为由要求寄修 2025年3月11日手机送至三星授权售后点广州图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神州路9号501室 工作人员仅目测检查后即以“超出保修期”为由拒绝维修 未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 且态度恶劣 2025年3月12日至今.多次致电三星客服要求合理解释,均被拒绝 敷衍拖延 产品存在设计缺陷 同类案例佐证 黑猫投诉平台已有超过500条三星Z Flip4屏幕故障投诉(案例编号:17351486537、17350823097等),均反映屏幕漏液、花屏等通病,证明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媒体报道2024年8月《3.15诚搜网》发布《三星折叠屏手机频现漏液,消费者质疑设计缺陷》,揭露三星铰链结构密封性不足导致屏幕易损 虚假宣传 三星官网宣称“超闭合精工铰链,20万次折叠无忧”,但实际使用不足2万次即故障,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 违反三包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经营者应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义务,不受保修期限制 逃避缺陷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生产者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三星拒不提供检测报告、推卸责任,已构成违法 侵害知情权 三星未主动公开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误购高风险产品 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责令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三星Z Flip4折叠屏手机启动缺陷调查程序,查明设计缺陷原因 对三星公司及广州图腾科技公司拒保行为依法处罚 推动问题解决 要求三星立即为本人 免费更换全新屏幕或整机 并出具官方检测报告; 赔偿因故障导致的误工、通信中断损失500元 完善行业监管 建立折叠屏手机质量强制标准,避免同类问题蔓延 对三星虚假宣传行为公开通报,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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