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洲际酒店集团关于产品未消费部分不予退款的投诉
已完结
本人于2024年10月21日在淘宝的飞猪平台购买了洲际酒店集团旗舰店的产品(“享积分洲际酒店集团多品牌480+店2晚含早可拆分通兑双11”),花费735.81元,后于2024年11月27日使用一晚,消费367.89元,目前还剩一晚未使用。 现因产品使用期限临近,本人无时间使用,希望与店家洲际集团协商退款未消费的部分(735.81-367.89 = 367.92元),店家以“根据规则,部分预约不支持退款”为由拒绝退款。 民法典有“关于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的条例,因此在未消费的情况下本人有权退款,请12315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