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单方面扣款未尽告知义务侵犯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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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旅行单方面扣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事实陈述: 1. 本人于2024年3月2日通过携程平台预订潮州某酒店4月4日住宿服务(订单号:1128137****31554); 2. 平台在4月3日未通过任何方式告知的情况下自动扣款; 3. 酒店与平台均未在4月4日进行入住确认,最终未实际履约。 侵权事实: ①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扣款前未尽告知义务,侵犯知情权 ②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单方扣款剥夺交易选择权 ③ 违反《民法典》第497条:未入住即扣全款显失公平 核心诉求: 携程赔偿消费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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