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友家居定制柜严重欺诈行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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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友家居欺诈行为-投诉 投诉方:陈天忠,男,住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正荣府12幢903室,联系电话156****0530 被投诉方:赵礼阳,男,住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229号荣昌东方广场13幢206室,联系电话:0596-2173337,经营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金友家居经营部(全友家居),法人:赵礼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03MACAQPBY6T。 诉求:若下述证据成立,要求商家按“退一赔三”标准赔偿,退还货款41800元,并赔125400元。 事情经过: 2023年4月30日晚,全友家居在漳州融信宣传。次月,我在漳州市龙文区金友家居经营部订购全屋定制柜,合同编号8816479,总价41800元。然而后续却遭遇严重消费欺诈,商家虚假宣传与实际产品、服务严重不符,具体违法事实对应法条如下: 一、板材厚度欺诈:商家宣传承诺现场提供厚全友双饰面板(18mm),商家并表演人在板材上踩不变形,到实体店确认货所定的均为18mm厚的面板。但实际安装用9mm厚且非全友板材。违反《消保法》第二十条。 二、防伪标识缺失及板材来源欺诈:商家宣称板材有专属防伪标志(全友log)且由总部四川生产,安装时背板无防伪标签且非总部生产。 3. 板材状态不符:宣传称板材定制且封边技术领先,宣传现场的和实体店所看所定均为封边完整的板材,实际安装的是切割后颗粒板裸露的板材,出现变形爆裂、书桌下凹、板材开裂等问题。违反《消保法》第十六条。 4. 货不对板:实体店挑选时材料厚度充足、质地厚实,实际安装板材厚度减半,样式和花纹不同且非同一生产商。违反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5. 来源不实:现场宣传和实体店内宣传全友家居宣传板材均由四川总部独立生产,但检验报告单显示部分使用湖南万华生态板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材且事先未提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综上,全友家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以上所述均为属实,若不属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依法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