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鲜生销售无生产日期牛奶违反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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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盒马用户,我于2025年4月16日在盒马APP(西安宜家汇聚店)购买了盒马日日鲜屋型鲜牛奶3盒,订单号为25****46142****8577,其中一盒外包装无生产日期,已违反《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诉求如下: 1. 退款:退还全部货款金额(已退还); 2. 赔偿:按价款十倍索赔金额(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 3. 书面说明:提供该批次牛奶的质检报告及进货来源证明。 4.书面道歉:保障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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