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主板故障售后不合理收费投诉

网友保保_W5Sjk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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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qoo neo6se于2022年11.11在淘宝购,今年3.28日手机突然黑屏。没有摔过。 首先去了线下售后说屏幕问题,要换屏500多。但是手机突然好,突然黑屏,如果屏幕有问题应该一点也不能使用了,玩一会儿发热才黑屏。我觉得线下售后原因检测有误,于是我打了客服热线,为了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屏幕原因,我又去了官方售后点想去测试,那售后人员态度那叫一个绝,问我打客服热线啥意思?能啥意思,是屏幕问题吗?就让换屏幕。连原因就弄不清就让消费者买单。他们也没测试,就说既然打了客服热线,就返厂测试吧。过了四五天,打电话说是主板问题。给我说要换主板,让我自费,1740元。我不同意。后来又说,五折,800多。但是这个手机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是产品质量问题,为何要我买单,而且很多这个品牌的手机坏主板都是免费更换,区别对待消费者。我不同意。过了两天,说让我换购,neo912+256的官方售价八折,而且不能使用国补,近1400。其实官网价我如果直接买neo9 16+256版本的也就不到1480,而且还有很多赠品。这就换购吗?这不是赤裸裸的把我旧手机免费给他们吗?还美其名曰的说为我考虑。因为我已经在去年买了neo9 16+512的,所以问客服如果换购z9t和s19多少钱?过了两天回复我,说z9t售价1799卖给我,s19要主板价格加400合计2140。那s1912+512的官方售价到手才不到1800,让我花2200买,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客服明显觉得不耐烦,我说z9t最后到手就1230,你让我花1799买,这难道不是笑话吗?客服明显很敷衍。说还会继续申请,很快就挂了电话。过了两天又换了一个男的打的,说结果还是那样,如果买同品牌的手机+一年延保,意思就是我如果不同意,我随便投诉,反正合法,说每个人使用手机的情况不一样,态度强硬,我不接受拉倒,导致我血压上升,身体健康受损。 各平台同型号手机在使用两年时间都出现烧主板的现象,绝不是个例,我强烈投诉vivo存在不公平交易,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并认为企业存在售卖劣质产品,不是个例坏主板,很多人出现同样问题。两年坏主板让客户购新机,套路消费者。并态度强硬。我的诉求:799元换neo10未拆封新机全套十延保一年➕149蓝牙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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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同系列同型号的很多手机出现坏主板的情况(有图有证据),足以证明手机两年坏主板现象本不是消费者自身使用原因,而是企业售卖的产品质量问题。1.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也没有关系,侵权行为是以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判断侵权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双方形成的是侵权法律关系,而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因此,即便过了保质期,产品如果存在质量缺陷,买受人也都随时可以要求出卖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其次,vivo客服打着以旧换新的名义诱导消费者进行高价换机(以旧换新比直接购买新机还贵,如需以旧换新s19让我添主板价格1740+400共计2140元的价格以旧换新购买,实际s19直接购买国补到手才不到1800元,通话全程有录音),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行为存在诱导消费者进行不公平交易,存在有失交易公平,有构成欺诈嫌疑。且根据《价格法》,商家的行为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要求。 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不符合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作为消费者与受损失者,我有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免费更换与主板价值等同的neo9全新未拆封全套加一年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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