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放肆约旅行社虚假宣传、强制消费及乱收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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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企业 1. 合同盖章单位:云南省放肆约旅行社有限公司 2. 收款单位:云南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付款账户) 违法事实 1. 虚假宣传与合同欺诈 前期承诺“全包无强制消费”,实际签订合同时追加大理、丽江古城维修费80元、保险费240元、洱海游船90元、丽江丽水金沙演出费140元等550元,总费用达2030元(含尾款1280元)合同上写收费1500元与实际缴费金额不符,且未开具发票。行程中孩子从昆明到大理动车费用73元,又强制收取大理观光车费35元、崇圣寺三塔35元、拉市海门票100元、丽江到玉龙雪山车票60元和小索道票(云杉草坪)60元等额外费用(累计363元)。 合同编号伪造,经查询无效;行程多处与约定不符(如未去南诏风情岛未去,玉龙雪山索道票未提供,前期明确说明动车、接送、酒店、行程全包,无额外消费,但在行程中以及付尾款时添加额外费用) 2. 导游胁迫消费 导游(李导/“啊江”)威胁游客“必须消费”,辱骂未购物游客,用迷信言论推销翡翠、雪花银(如“翡翠辟邪”)。 强制购物点:雪山演绎峡谷公园(翡翠、银器)、黄龙玉店、藏医药店。 3. 保险欺诈 收取我和孩子每人120元保险费,实际仅投保3.4元/人,但未给孩子投保。 法律依据: 《旅游法》第97条(虚假宣传)、第100条(擅自变更行程、强制消费)。 诉求: 1. 由市场监管、文旅部门立案调查,吊销涉事旅行社资质及导游证。 2. 退还全部费用2030元+额外支出363元,并赔偿共计2400元。 证据:合同、付费记录、行程单、录音录像等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