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超市购买小龙虾变质引发健康问题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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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5月7日 晚20:58分 在中山坦洲优越城店永旺超市,购买商品若干,其中包含“麻辣小龙虾”1份,货号20****1000004。后于21:57分到达家中准备食用,打开包装盒后发现有轻微异味并未在意,咬开小龙虾时发现内部有明显异味,打开2-3个发现均有异味,但此时已吃到部分汤汁。发现异常后于22:15分,在永旺APP进行反馈,但此时人工客服已下班。5月8日上午10点10分,本人严重腹泻1次。同时永旺客服通过APP答复了消息,要求提供会员手机号,此时客服要求携带商品及小票到门店服务台处理,但本人表示不接受处理结果,并主动要求提供门店电话。10:42分本人电话联系后客服主动添加微信,要求提供佐证,本人提供了照片、电子小票,而后客户来电再次表示:卖场要求携带实物到门店进行核实,但此时距售出商品已超12小时,无法证明变质时间,且要求客户自己携带实物才可处理,无法安排上面取货。 诉求:此次变质的商品可能已经对身体健康造成了影响(腹泻),诉求对此次购买的小龙虾全额退款,并按照食安法支付1000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