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庙黄金一口价黄金饰品消费欺诈投诉
网友保保_WB1BXoIV
一个戒指,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148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投诉该店存在以下行为: 1.隐瞒克重,询问过柜姐克重,以"一口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2.诱导消费,柜姐没有告知我们金饰一口价的定价与黄金克重和加工费等其他费用的关系,反而一直在诱导我们用统一话术“以后不喜欢直接过来换”一句存在漏洞的话语之后引导我赶紧签字撇清关系。实际重量只有1.09克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给我的单子上只有单价)期间询问店员一直语焉不详,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行为:一□价不标注克数,存在欺瞒及诱导行为,我询问克重商家不理会说不知道,但事后我购买后发现戒指的标签上清清楚楚标着克重,商家故意把标签折起不让我看到克重,严重违反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況况的知权。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一张不知道什么单子没有发票。购买前店员末告知克重,末讲解一口价商品退换规则。 商家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详情如下:1、隐瞒金饰隐瞒金饰克重,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且商家未告知,吊牌上有克重,但询问商家不予告知一直以一口见搪塞,未注明商品的有关中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 3“未主动开具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