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鲜花商家以次充好且拒绝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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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5月27日15时25分在美团“姐姐的花店”(商家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大同里58号C106室,营业执照主体:南平市延平区爱在此刻花店,经营者李桂珍)购买了花束。商家在发货前未给我发送实拍图,直接寄来的花束存在严重问题。 收到的花不仅颜色、大小与宣传不符,而且出现了枯萎的情况,属于明显的次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知情权。商家未告知商品真实状态,隐瞒了花束实际品质,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同时,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商家以次品充好,侵害了我的公平交易权。 发现问题后,我当即在从骑士手上拿到花时,就通过电话和线上方式与商家沟通,商家态度恶劣,直接拒绝退货退款。之后我联系美团平台客服,客服处理问题时态度不佳,明显偏袒商家,一直未予处理,尤其是工号为15****946的客服。 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家和平台正视问题并给予合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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