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演唱会门票购买错误且无法退款投诉
网友保保_CILi0E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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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5月28日在携程平台购买了两张张远佛山演唱会门票,搜索的时候是北京,结果跳转了佛山。且我本身佛山场已经买过票了,同身份证ID信息重复购票并未提示。我联系客服回复不能退,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不适应7天无理由退换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演唱会门票必须接受7天无理由退款,本人是付款后立刻申请了退款,完全符合七日时效。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平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因此,服务提供方不能基于无效的条款拒绝我的退票请求,服务提供方以其霸王条款拒绝退票的行为属于强行霸占消费者财产!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