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预订未入住被扣款且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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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6月6日通过携程预订重庆渝北区北部新区昆仑大道50号汉庭酒店房间1间,共195元,未到店入驻,平台和酒店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告知我履行合同(入驻酒店),记录显示入住成功并扣款。 2025年6月7号发现订单错误后与携程客服沟通退款被拒,后续多次电话联系,但是给的说辞都是拒绝理由为过期不能退款。 对此我不认可,并认为携程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携程未做到及时提醒义务,未在合理时间内发任何信息或者电话通知我履行合同,无法退款,需要消费者买单。 我认为携程侵害消费者利益,理由如下: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定并推行“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公平平等原则,且对逾期不退款未尽明显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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