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萨斯4S店未告知抵押事宜导致车辆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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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2024年12月27日从济南利华晟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ES200一辆,购买期间4S店人员对我消费服务欺诈,购买车辆时未告知我车辆需要办理抵押,也未协助我办理抵押手续,4S店工作人员未尽到义务把抵押材料实时收回,让银行实时抵押,导致后期银行以我严重逾期未抵押为由拖走我的车,并缴纳1万5千元的违约金。后期4S店人员告知我时,已过了合同抵押时间,4S店的销售人员存在严重失职,对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要求退车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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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雷克萨斯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积极与顾客沟通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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