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珠宝18K金项链诱导消费及售后霸王条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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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弟弟于6月6日在深圳市深圳市萱丽宝珠宝店购买一条金项链,在询问为多少克重时销售表示不知道,购买前也未告知该链子是18k金的,并不是足金的(图二为这条项链的付款记录),在后面询问克重时销售表示不知道,且也未说明此项链为18k金,存在未明码标价,诱导消费的行为。晚上本人的妈妈发现该金项链为18k金的,于晚上向该店店长协调退款,该店店长以此项链为一口价商品不予退款,只能换款,在本人的妈妈提出换其他按克重计算的饰品时,又表示只能选择一口价的产品,存在捆绑消费的行为,后面让本人的妈妈加价选择一款足金的一口价挂坠,且更换时还收取12%的工费,这些售后规则商家在我购买前并没有像我说明清楚,自行添加规则漫天要价,这种霸王条款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购物的售后权益。在本人妈妈询问更换的吊坠为多少克重时,该店长以此饰品为一口价产品为由再次隐瞒克重,并且该吊坠未有任何显示克重的标签,质保单上也未标明,再次出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本人于6月7日前去店内询问克重时,另外一个销售再次推脱表示为一口价产品不算克重,且说她不知道,然而克重称就在旁边,在本人多次且强烈的要求下才愿意上称,后克重显示****(如图三),根据当日的金价为777.2元/克来算,更换的吊坠高于金价的近两倍的价格出售。在本人提出退款时,依旧表示不退款,后提出走司法程序时,该店也是不在乎的态度。在本人要求查看营业执照时,该店拒绝出示,并且说他们没有义务像我展示他们的营业执照,后续又说他们的营业执照被店长拿走了,我只能向销售提出拍照给我也是一样的,但依旧等待了半个多小时,后在本人与当时对接的销售因录音问题是否侵犯了隐私权的问题报了警,在巡警前来时才提供营业执照的照片,后续在执法人员前来询问情况时要求查看营业执照时才挂上去。拒绝向消费者出示营业执照,并且未将营业执照挂在显眼的地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发票也是在报警之后才给予的电子发票。我的诉求是商家退款以及道歉还有对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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